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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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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城市里的孩子的童年都被称为“灰色童年”:五岁被逼去练琴,练到十五岁,一年一级的速度,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

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

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四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他没有眼光。

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十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身价大涨,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钩子是否钩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钩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对此没有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马路上小子们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晓峰现在是职校学生,照他的话说是念不出书。其实这小子挺聪明的,只是苍天捉弄,有些人就是坏坏学习也会天天向上,就属他好好学习,却是天天向下。不过晓峰每次见我,都把职校说得像天堂一样,说得我也产生了一种上天堂的欲望。这小子现在攻读环境保护,常常对我说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到动情之处,润润口朝地上吐口痰继续再说。当然,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了。

要说打篮球的水平,那晓峰可算顶尖选手。这厮在足球上差我几截,便苦练篮球。我儿时村庄里有一个小学,里面有一块篮板,属儿童级,低了好几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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