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又没问这个。为什神谕要提醒呢?遇到她,爱上她——疯狂地爱上她,命运真是糟透。
朱莉安娜——个无与伦比漂亮女人,曾经是他妻子。她眉毛和头发都是灰黑色,表明她血管里流淌着纯种西班牙人血液,这点甚至体现在她嘴唇上。她走起路来步态轻柔,还穿着中学时代遗留下来牛津鞋。事实上,她所有衣服都很破旧,都是洗又洗,穿又穿。他俩起生活时候,很长时间都穷困潦倒,尽管她长得漂亮,也只能穿棉外套、布拉链夹克、棕色粗呢布衬衫和短袜。她恨弗林克,恨这些衣服,因为这身装扮让她看上去——用她自己话说——像打网球,或者更糟糕,像在树林里摘蘑菇妇女。
但朱莉安娜最初吸引他并不是她美貌,而是她古怪表情。跟陌生人打招呼时,朱莉安娜总会莫名地微微笑,笑容很像蒙娜丽莎,既自命不凡,又惹人讨厌。跟她碰面人都会不知所措,不知道是打招呼好呢,还是不打招呼好。但她是那迷人,通常他们都会选择跟她打招呼,而她呢,这时却飘然而过。起先,弗林克以为是由于她视力不好,但最终断定不是因为视力不好,而是反映出她内心不为人知极度愚蠢。后来,朱莉安娜这种像打招呼又不像打招呼举动实在让他忍无可忍,就像她在家里悄无声息、神神秘秘地进进出出,好像要干件什大事似行为让他受不样。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把她看作上帝亲手创造宠儿,不知什原因降临到他生活中。就算到最后他们打得不可开交,他也依然深信这点。他对她有种宗教般感情或信仰,失去她以后,他直没能从这个打击中恢复过来。
现在,她似乎就在他身边……好像还和他生活在起。这个精灵仍然在他生活中忙忙碌碌,在他房间里穿梭往来,寻找她要找东西。无论什时候,只要他拿起《易经》,朱莉安娜就会出现在他脑海里。
弗林克坐在床上,四周乱糟糟,满屋寂寞。他准备出去,开始天生活。他想,在偌大人来人往旧金山,此时此刻是不是还有谁也在求神问卦?他们是不是也像他样前途暗淡?他们当下命运是不是也和他样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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