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虫图腾 > 第四章 乱坟岗,隐秘遗百年

第四章 乱坟岗,隐秘遗百年(1 / 15)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月光之下的青丝闪耀着一种骇人的幽兰色的光,稍有常识的人便知这青丝上淬了毒药。金顺小心翼翼地将几枚青丝放在一个盒子之中,检查再三之后藏在自己的腰间。之后金顺又掏出一把枪,这是一把左轮手枪,虽然金顺从未用过,但心里却知道这东西的厉害。他将那把枪藏在自己的脚踝处。这一切停当之后金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子夜时分,他轻轻地握紧了拳头,拿过桌子上的酒壶将内中的酒一饮而尽。

今晚他要见一个人,一个一直隐藏在暗处的神秘人物。许多年之前金顺因为参与东陵盗宝,被师父金无偿砍断手指逐出师门,之后的一年光景,金顺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盗墓。他掌握了金系虫师的独门绝学,自然对那墓穴之中的暗道机关了如指掌,因此盗墓对他来说实属手到擒来,不过金顺所盗之墓大多没有什么珍稀古玩,偶尔有两件值钱的物事便将其当掉,如果手头稍微阔绰便会流连于京城大小赌坊或者烟花之地。

一个偶然的机会,金顺发现了那个人,那天晚上金顺始终难以忘记,当天晚上金顺的手气背到家里,无论是色盅,抑或是牌九,屡赌屡败。刚刚掌灯,金顺摸了摸口袋,只剩下最后的几块大洋了,如果继续赌下去,恐怕今晚连嫖妓的钱也要输个精光了。想到这里他悻悻离开赌桌,准备去趟茅房之后便转到八大胡同,谁知他刚进茅房便与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撞了个满怀。

金顺本就是个侏儒,身材矮小,那人高大魁梧,这一撞之下竟然将金顺撞翻在地。那人似乎丝毫没有注意到金顺,依旧自顾自地向前走。金顺本来也不是一个善茬,再加上这一天下来手气极背,正准备找个人消消火,心道算你倒霉。金顺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小跑两步挡在那人前面说道:“你丫瞎了是吗?走路不长眼睛,刚刚撞倒你金大爷了!”

那人停下脚步,黑漆漆的夜晚再加上那人头上戴着一个与斗篷连体的帽子将整张脸都遮蔽住了,他停顿片刻似乎是在观察着眼前这人。

“你想怎么样?”那个人的声音像是直接从喉管中喷出来的一般沙哑冰冷,金顺一双小眼睛左右滴溜乱转,心中揣测着眼前这个人的身份来路。

“你说该怎么办?”那人说话的语气已然将金顺镇住,此时他只想从眼前这人的手中拿到些许银钱便好,谁知那人冷笑了一声,未等开口只听身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您在这……”

金顺连忙扭过头,只见方儒德穿着一身西装,手中拄着一根文明棍正站在自己的身后,这金顺一直以盗墓为生,早已被方儒德盯上,只是警察局多半办事不力,才使得金顺得以如此嚣张。此时见到方儒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