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橡林镇已经在他面前。
他深吸口气,开始下山。沿途他两次跌倒,又站起来,蹒跚着前进。耳鸣声直不断。身边景象向后退去,模糊他视线。但他还是到达目地。他已经逃脱,远离派克维尔镇。
田里有名农夫盯着他。座房子前有个年轻女子也惊异地打量他。洛伊斯到公路上,开始沿路前行。他前面有座加油站和间汽车餐馆。几辆卡车停在路边。几只鸡在土堆里刨食,条狗被拴在绳子上。
“让它们以为们还在……”
他听到嗡嗡声。他马上半蹲下来,亮出长长尖刀。他惊恐地看着那东西沿着楼梯向他扑来。它调整方向,翅膀扇动成模糊团。它样子仍旧有点像吉姆。它很小,是个幼虫。那东西用那冷漠、非人类复眼,剜他眼。那东西虽然有翅膀,但身上还穿着黄色T恤衫和牛仔裤,仍然留有人类小孩轮廓。靠近他时,它身体在空中转半个圈。它想干吗?
根刺针。
洛伊斯猛戳它。它退开,疯狂地嗡嗡叫。洛伊斯连滚带爬地逃向门口。汤米和詹尼特都像雕像样站在原处动不动,面无表情,无动于衷地旁观。洛伊斯刺向它。这次刀命中目标。那东西惨叫声,坠落下来。它撞到墙,拍打着翅膀落下来。
某种东西入侵他意识。那是股力量,股能量。外星人意念探入他身体。他突然动弹不得,那意念侵入他大脑,短暂地压制住他,令他震惊不已。先是种极为陌生存在笼罩他,然后,当那怪虫瘫倒在地毯上时,那意念力量也突然消失。
它已经死。他用脚将其翻转过来。它是只昆虫,像是某种苍蝇。黄T恤,牛仔裤。他儿子吉姆……他尽力控制自己思绪。现在想这些都太晚。他粗鲁地捡起刀子,走向门口。詹尼特和汤米都像石头样留在原地,动不动。
汽车就不用考虑。他不可能逃过车里埋伏。它们定会在车里等他。现在只能徒步走完十英里。这十英里是场艰难跋涉,要经过溪谷、旷野和遍布杂树荒山。他只能个人走。
洛伊斯打开门。他快速地回头,看眼自己妻子和儿子。然后他摔上门,跑下门廊台阶。
没过会儿,他已经在路上。他快速地在黑暗中穿行,向城镇边缘进发。
清晨阳光眩目。洛伊斯停下来喘口气,身体前后摇晃。汗水流进他眼睛里面。他衣服已经被扯破,被沿途爬过荆棘丛扯成条条。他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连夜奔逃十英里。他鞋上糊满泥巴。他浑身都是划痕,瘸拐,筋疲力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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