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雪直都是喝动物血为生,她养了只金毛犬,每天只放点点血不会死,也能勉强抵住她的饥饿感。
店里不在的另只吸血鬼,则是养了个知道他身份的人类情人,总之只要不杀人,不惹出什么事,奚宁就能在这里待下去。
“你喝了次人血,应该能维持
简越则说自己和温雪是去年搬到这座城市来的吸血鬼,如果奚宁最近找不到地方去,可以先暂时住在店里,厨房后面就有个闲置的小房间。
奚宁愿意的话,还可以在店里帮忙,他们最近正好缺人手,薪水按天付。
奚宁十分感动,不住地道谢,他注意到温雪看他的眼神直不太友好,果然她拉着简越去了后厨,要跟他单独说话。
温雪和简越不样,她是纯吸血鬼,能闻到奚宁身上新鲜血液的味道,而且不像是动物血。
“他来历不明不说,在外面惹了事牵扯到我们身上怎么办?”温雪不想留奚宁在这里,“还是让他离开吧,或者……或者只让他留宿天。”
是被人发现。
简越已经不是第次捡吸血鬼了,他原本只认识位年长许多的男性吸血鬼,后来偶尔遇见被狼人追杀的女性吸血鬼,也就是女主角,后来三人才起开了这家店。
他直觉得自己看人挺准的,而且比起吸血鬼,有些人类反而更值得警惕。
店里最后个客人起身离开了,简越未来的女朋友,吸血鬼温雪从厨房探出头来喊了声:“小越?”
奚宁的视线掠过简越看向后面的温雪,眼中震惊,像是不敢置信这里竟然还有个同类,犹豫着点点头。
简越仔细思索着,安抚温雪:“别担心,我先问问他。”
简越觉得同类毕竟是同类,这座城市这么大,能遇上个十分不容易,但他也有自己的底线。
他回到桌边,直截了当地问奚宁:“你来之前,吸过人血?”
奚宁措不及防,他慌乱了瞬,如实说道:“对,但我没有咬死他……我只是太饿了。”
在地下埋了几十年,出来当然饿得不行,简越没有再多问,只说如果这几天有什么异常的新闻报道,他立刻就会把奚宁赶走。
简越冲他友好地笑了笑,领着他进了店里。
今天另只吸血鬼有事出门,只有温雪和简越在,温雪已经从后厨走了出来,怯怯地打量着奚宁。
简越让奚宁先坐,他先去把店外的东西都收起来,再关好店门,拉着温雪坐在奚宁对面。
“我叫简越,这是温雪。”他简单介绍了下自己和温雪,问起奚宁:“你叫什么名字。”
奚宁告诉了他,再用了系统给他安的身份,说自己以前被亲人关起来埋在底地下,今天才从棺材里出来,路来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