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炯直起已经酸麻腰,又看看回廊下浑浊湖水。二十二年前,两条女人小腿被包裹在黑色塑胶袋里,在这片湖水中载沉载浮。
他向湖岸边望去,造型各异石块将湖水围在中央,周围还散落着大小不等碎石。有几个游客随手捡起石块,在微微荡漾湖面上打着水漂。
岳筱慧妈妈右大腿在东江街与延边路交会处以东二百米处中心绿化带内被发现。
躯干在城建花园正门以东百五十米处附近草丛里。
头颅及左右双上肢被弃置在南京北街和四通桥交
多秘密?
那,你们能不能告诉,二十二年前,是谁把个黑色塑胶袋扔进湖里,搅动那平静湖水?
张震梁曾经提出,“10.28”杀人碎尸案作案动机是模仿。似乎除这种可能,对这种高复原度作案没有更好解释。确,当年警方曾对梁庆芸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发现她人际交往比较单纯,不曾与人结怨,也没有财务纠纷,因男女关系方面原因导致被害可能性也可以排除。杜成并不否认这是模仿,然而问题是凶手为什要模仿?
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模仿功能之在于使原来潜在未表现行为得到表现。那,就存在这样种可能:个原本就具有内在杀戮冲动人,在“许明良杀人案”刺激或者启发下,模仿他手法杀死个女人,以此向被枪决“凶手”致敬。
在那刻,他也许把自己当成“他”。
但是,这种可能性在杜成看来,是可以排除掉。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人价值观念相对单,虽然开始偶像崇拜初步表现,但是将反社会凶手作为崇拜对象人是极其罕见。此外,倘若他确实打算通过杀人来释放在内心隐藏已久恶念,那很容易形成连续作案意图。而且,警方对此案始终没有破获,这会极大地刺激他再次作案信心。然而,在本案案发后二十几年内,C市再没有发生类似案件。
也就是说,在他杀害梁庆芸之后,自此销声匿迹,彻底隐藏起来。
而警方对他刻画,基本源于“许明良杀人案”既有经验:男性,三十至四十岁,外表整洁,谈吐斯文,有驾驶资格,可能自有机动车,心思缜密,有定反侦查经验,就杀人及分尸而言系初犯。另外,鉴于他对“许明良杀人案”高度还原,此人应该对本案诸多细节如指掌。
这样结论,其实对查找嫌疑人来讲并无太大作用。当时新闻媒体虽然不如当代发达,然而,公众仍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例如旁听审判解到本案详细情况。
大海捞针,点儿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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