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被问得愣:“?……还真不知道。按说是天选者,消灭魔王是最大使命,应该以此作为信仰才对。但是不知道怎回事,年时间都过去,还是觉得和守卫人世界格格不入。勉强地做着他们想要做事情,既没有使命感,也没有成就感。”
“也就是说,你根本不情愿对抗魔王啰?”姜米说。
“也不能这说,”冯斯搔搔头皮,“起码想要保护朋友们,也希望曾炜死和爸死能够有价值,所以需要干什事情时候还是有拼命动力。意思只是说,这些可能都只能算是私人理由,但要站在更高层面上去看,连魔王到底是什都不知道,也无法对它产生那种你死活仇恨感和对抗冲动。如果要像丰华明那样,明明有足够能力享受更好生活,却要辈子呆在这样地方钻地下值班、回地面卖卤菜,那真熬不下来。”
“你倒是挺诚实,算是发掘出你新优点吧。”姜米敲敲冯斯脑袋。她转过头看看刘岂凡:“小刘子呢?你有什想法?”
“其实也不明白魔王是个什东西,但和冯斯
,”丰华明说,“明天早,到家卤菜店来找。”
“但是……”冯斯有些为难地指指地上昏迷着毒贩们。
丰华明笑笑:“怕他们找麻烦?那你们赶快回旅店,带着行李到家住吧。他们从来不敢招惹。”
在说到“他们从来不敢招惹”时候,丰华明眉宇间隐约现出丝傲气,那刹那间傲气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像个真正守卫人。但半秒钟后,傲气隐去,他又重新回复到个饱受生活磨砺老工人气质。
丰华明家十分窄小,只有两间卧室。冯斯等三人占据丰华明儿子小房间,他只能去睡到客厅里。
“你们注意到吗?丰华明老婆孩子对们到来点也不吃惊,也没有朝们多看半眼,说明他家里经常来奇怪客人。”冯斯说。
“喂,你这句话说得好像们都很奇怪似!”姜米瞪他眼。
“觉得他很不容易,”刘岂凡说,“在这样地方呆就是三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年啊。而且他明明是个很厉害人,如果留在大城市,也许会成为路晗衣梁野那样风云人物,但他却把自己半生都消磨在这里。”
“这大概就是他们经常提到信仰吧。”冯斯说,“过去总是喜欢嘲笑这样信仰,但当曾炜死之后,觉得过去态度可能太犬儒点。有些事情,除信仰之外,用别东西解释不通。”
“那你呢?你有信仰吗?”姜米冷不丁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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