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找到刘鑫在雪山遇险时吃人肉求生证据,然后敲诈他,对吗?”冯斯问。
“没错,那个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财而已,”黎微说,“又找另外个朋友,揍他顿,结果刘鑫听说之后大发雷霆,让意识到这件事很不寻常。他原本是那种无论遇到多大压力,都绝不会对发泄怨气人。”
“因为吃人肉什根本是假,只是为掩盖他真正发现,”冯斯说,“没有猜错话,给小报记者点钱并不是刘鑫在乎,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会增大真正事实曝光机会。”
“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远,尤其是没有
。”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当们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回事,当时你表情自然极,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当时没有撒谎,说是实话,那时候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无所知,”黎微说,“直到后来们分开,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回事。跟你从头说起吧。”
“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刘鑫,换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块儿。”黎微回忆着,“他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思路。”冯斯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趟西藏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座不太出名雪山,结果出事。”黎微说,“他们遇上雪崩,同去人都死,只剩他活下来。而他回来之后,发现他身上有些不寻常地方。他开始经常躲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厌倦,觉得没有什……”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冯斯忍不住,“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来表达对‘他厌倦’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如果他厌倦,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
“果然还是您老惯常风格,”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才发现不对,因为注意到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凶手人。”黎微说,“相信以九线小演员小模特成就还不至于能对他产生吸引力,他来找,定是为刘鑫事。于是找个朋友反跟踪他,才明白他在调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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