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笑容窒,很快又恢复常态,若无其事地说
事都不太在乎,但实际上,他骨子里从小就倔强好胜,所以打架次数其实不少,即便考上大学,也曾因为打架受到过警告处分。他打篮球时不喜欢身体接触,也有个原因在于打野球人经常控制不好技术动作,导致野蛮犯规,冲撞过多容易引发他爱打架天性。
此时以他十来年街头斗殴经验,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相当厉害。她反应异乎寻常地灵活,腰肢扭动得像条毒蛇,两把匕首出手方位动作也都诡异非常,不会儿冯琦州身上已经添好几道新伤口,脚步也开始踉踉跄跄,只能尽量用铁棍把对方逼远些,不让她近身。
再这样下去,自己和父亲都会死在这个疯女人手里,冯斯很快做出判断。他也明白,自己那点打群架本领在对方面前估计不值提,但如果能替冯琦州吸引点她注意力,让父亲得到丝反击机会,也是好——总比等死强吧。
想到这里,他握紧手里刀片,翻到前排座椅上,小心地探出头。但没想到,刚刚探出头去,就已经被女人发现。女人眼神里骤然闪过丝狡黠光芒,突然扬起左手,把左手握着匕首猛地掷向冯斯。冯斯躲闪不及,匕首钉在他左臂上,鲜血立刻涌出来。
冯琦州吃惊,不由得稍微分神,动作出现转瞬即逝迟缓。女人所等待就是这样时刻,她敏锐地抓住时机,步跨到冯琦州身前。冯琦州连忙回棍砸向她左肩。没想到女人竟然完全不闪不避,硬生生地用右肩承受这击,而她右臂已经借机揽住冯琦州脖颈,匕首抵住他咽喉。
“关心则乱,”女人笑眯眯地说,“不然你还能多坚持15秒左右。”
冯琦州咬着牙,没有出声,女人目光投向冯斯:“终于见到你,真不容易。”
“你是什人?为什要找?”冯斯用沉稳语气问道。刺中左臂匕首已经拔出来,伤口处阵阵剧痛,心里更是填满“老子居然帮倒忙”沮丧,但他强迫自己忍住,不但不露出丁点儿疼痛或者后悔表情,还挂上他招牌式温和笑容。这是街头打架铁律:无论什时候,都不能向对手示弱。
“看不出来,骨头还挺硬,”女人声音里微带点赞许,显然也看出冯斯正在强忍痛苦,“喜欢硬骨头男人。”
“但不喜欢人老珠黄老女人。”冯斯扮个鬼脸。这时候他已经能看清楚女人脸,虽然确长得很漂亮妩媚,声音听起来也够年轻,但再厚脂粉也遮不住岁月痕迹,她年纪应该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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