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行为是什呢?从表面上来看,犯罪现场并没有留下凶手明态标记。从潜态标记来看,最能够反映出凶手特殊心理需要,恐怕就是那些个鲜明“报应仪式”,无论是用血墨解题获取密码,还是寓意为子宫水囊,再到完美复制火灾,都反映出凶手对“善恶有报”执意追求。方面,凶手表达出自己对死者憎恨与愤怒,另方面,他也通过这种报应仪式宣告自己有报复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是对自身犯罪能力展示。反映在凶手日常生活中,他可能是个具有强烈道德感,善恶观念分明,对任何侵犯自身行为均视为无限放大,甚至带有强迫观念(例如联想、回忆、对立思维等),进行图谋报复等等。
从凶手实施反侦查措施来看,他具有相当程度反侦查意识及能力,切呈不断升级形态。在三起杀人案现场均无发现指纹。头发及完整足迹。从清除现场痕迹手段来看,凶手在前两起案件中采用事后清扫手段,而在第三起案件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凶手使用脚套。这会缩短他在现场停留时间,且不会因再次接触器物留下新痕迹。这表明凶手作案手法日益娴熟,并具有定总结和提高能力,时时修正和盖上犯罪手段。在生活中,凶手也许对司法活动及法制时间高度关注,并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解刑事侦查策略与措施。
根据上述对凶手属性分析及描述,方木认为凶手再次犯案,目标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新闻事件当事人。犯罪地点为公开场合,房子手法取决于新闻事件内容与性质,但定体现出“报应仪式”特点。同时,方木不无担忧地提出,凶手位追求更强烈轰动效应,很可能再次采用危害公共安全手段。
尽管方木对凶手犯罪心理画像已经做到尽可能详尽,然而固定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相当大难度。专案组经过研究,做出如下工作安排:第,协同交通管理部门,查看三个案发现场附近道路视频监控录像,寻找案发期间同时出现可疑车辆。
第二,通知网监部门,查找哦针对三起新闻事件及三起杀人案网络评论中,内容措辞激烈,带有引导性及预测性(例如新闻媒体并未公布案件细节)发言人。
第三,采取新闻封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要绝对保密。同时,会同宣传部门,要求新闻媒体尽量减少对负面新闻宣传与渲染,减少新闻当事人被害风险。
在现有线索有限情况下,上述侦查活动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其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见。于是,各路人马按部就班,纷纷忙碌起来。相比之下,方木暂时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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