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有谁会为个素不相识人,甘冒风险去杀人呢?
“也许……”杨学武摸着下巴,“是个和于光有过相同经历人?”
“那嫌疑人范围可太大。”方木不由得苦笑,“任何个经历过学生时代人,都不可能没挨过老师教训。再说,凶手应该是个成年人,否则,也不会有那缜密心思。”
“也许是学生时代伤痛让他对于光遭遇感同身受,进而去杀人呢。”
“不太可能。”方木摇摇头,“实事求是说,魏明军对于光责罚虽然过分,但是还不至于酿成z.sha这样结果。于光自己至少要为之付上半责任。被罚写作业――为这点事就冲动到去杀人,哪会有心思去布置那复杂现场,还把痕迹都清除干干净净。”
案动机为报复无疑,但和般报复杀人仍有明显区别。从以往命案侦查经验来看,凡属报复杀人,往往还有“额外”行为伴随,例如对死者尸体侮辱(如曝尸、切割性器官)、过度损毁(无意义破坏尸体、分尸)或者殃及家人等等。而本案则带有鲜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意味。
据调查,于光书桌在他房间南侧窗下,当晚,他边拼命做数学题,边看着窗外天色渐渐明亮。面对尚余大半本习题集,于光绝望可想而知。也许,他曾暗自祈祷再多点时间,祈祷今天太阳永远不要升起。这种对“时间”渴望,被凶手完完全全移植在魏明军身上。
相同夜晚,相同任务,相同结局。
凶手意图是,让死者感受到和于光样焦虑和恐惧,所以他才会冒险布置下那复杂杀人现场。
那,跪趴在教室里,蘸着自己血拼命解题魏明军,当时在想些什呢?
“那他是为什?”杨学武有些不服气。
方木无语。确,“报复”只是这起杀人案表像,凶手心中肯定还有不为人知动机。如果是那样话――
丝不祥预感慢慢浮现在方木心头。他转过身,对
计算。答案。密码。手机。还有越流越缓慢血和越来越无力手。
也许,他会在那绝望几个小时里,想到那个可怜孩子?他会不会想,如果当时对那个孩子好点,此刻就不用和自己生命赛跑?
悔恨。
凶手最终目也许并不是杀死魏明军,而是让他受到折磨,而这种折磨并不是针对魏明军肉体,而是他精神。
看上去,凶手应该是于光至亲,至少也是因为他死而对魏明军产生切齿痛恨人。然而,现在证据显示,凶手与于光社会关系毫无交叉,甚至可能素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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