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过去,已经出版好几部推理小说,每部都不改初衷书写着绝望和绝望中反抗,而这切起点则是《嬗变》,更准确地说是《嬗变》之前人生,那些在伸手不见五指岁月中,不肯自甘沉沦、自麻醉日日夜夜。如果说《嬗变》中呼延云真和有什相似
现在,只能冀图着扒拉时光灰烬,找到点可以取暖火光,而那几年春天又格外寒冷,冷到相信:这里已经和其他地方样,进入灭绝切冰河期。
2007年3月28日,是个星期三,上午9点半,事先毫无征兆,在报社电脑上随便敲下行字——
“她摸到那块骨头”。
这句话是《嬗变》开篇,那时根本没想到这句话有什意义和内涵,只知道八个字里充满入骨邪恶,这邪恶往下会生发些什,不清楚,但定很有趣,所以决定继续写开去。
每写章,就给MSN上朋友们发过去,这举动全无它意,只是想证明还没死透罢,所以小说文字也无拘无束,无章无法。
谁知有个朋友转发给位她认识出版人,那位出版人竟马上找到,要签下这部小说,那时全书还没有写完。听说后只觉得好笑,此前那多年小说屡屡遭遇退稿,这回本根本就是写于绝望、从没想到出版小说竟然能出版吗?
谁知,真就签约,真就出版。
丝毫没有因为签约而改变写作风格,照样像个狂人般恣睢着笔墨。这是本讲述人怎样嬗变为兽故事,书中呼延云桀骜不驯,狂放不羁,挑战切现存秩序和威权,为此遭到种种打击与白眼——打击来自他试图挑战人,白眼则来自他试图维护人,这导致他性格日益傲慢和孤僻。在目睹越来越多同龄人死灭之后,他“锻炼”出惊人推理能力。虽然这能力使他无法拯救任何人,但是他失败验证着他存在,他无意义恰恰是他最大意义——
于决不屈服战斗姿态,最终证明存在不定是合理,还有改善和革新可能。须知自有人类以来,所有进步前提都是“反抗绝望”结果,而也始终觉得,对青年人来说,与其喝各种励志鸡汤,不如早点知道彻底绝望是什滋味——绝望中咆哮,比所有欢笑和掌声,都更接近人生本真。
《嬗变》出版后,迎来读者们如潮好评。在半癫狂状态中,居然写就本逻辑严密推理小说,回想起来,简直不可思议。当然也有些声音,咬牙切齿地咒骂把现实描写得如此黑暗与不堪,对此只感到莫大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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