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朝代,在官营企业保持巨大规模同时,民营经济也非常活跃,创造大量财富。宋太宗时,年商税总额达400万贯,此后直保持在1000万贯上下,商税成为国家财政收入项重要来源。
虽然民营经济为国家财政做出如此巨大贡献,但是很多政治家仍然对民营经济发展持负面看法。比如王安石就这样批评民营经济发展:“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那些出身贫贱商人都能操纵市场,获得垄断利润,让无数百姓来给他们服务,从而满足自己无穷欲望,过着穷奢极欲生活,甚至比皇帝还要排场,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更主要是,财富大量掌握在民间,而z.府却没有钱花,这更让手握权力*员们心理不平衡。
因此到王安石变法时期,王安石自然又次瞄上民间财富,打着“抑兼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旗号,向民间“大农”“富工”与“豪贾”等大土地经营者和工商户开刀,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解决朝廷财政困难。
他设置专门机构“市易务”,建立官营商业,希望由国家垄断巨额商业利润。然而“市易法”和王安石其他新法样,在执行中很快变形走样。主持市易务*员吕嘉问心追求政绩,尽量创收,商人只要出入城门,二顶头巾、十数把木梳、五七尺衣布,无不须先交税金。官营商业动用切手段打击敢于和市易务争抢买卖市井商人,小则鞭笞,大则收监。
市易务虽然剥夺大商人垄断权利,却建立起官府垄断经营,在朝廷资本支撑下,很快演变为最大垄断商,垄断切市场,以至连水果芝麻梳朴之类小商品也不放过,“挟官府而为兼并之事也”。
这些严重损害中小商人利益。市易务获得巨额利润,但汴梁市场日益萧条,商户零落,过往商旅都不敢进入都城,“竞由都城外过河”,远远地绕行而去。
这些情景在汉代已经发生过,在宋代又次完整重复。
王安石青苗法本质也是由国家垄断贷款市场,打击民间高利贷。初衷虽好,但是由官僚体系凭权力推行,结果自然是*员强行摊派贷款。富户不愿借贷,当地官府便结罪申报,加害于人;贫穷百姓还不上贷款只好卖田卖地,以致民不聊生。
王安石变法确实取得定成绩,然而这些成绩只局限于“富国”,而不是“利民”。z.府通过青苗法“岁收息三百万贯”;市易息钱并市利钱“总收百三十三万二千缗有奇”,据说通过变法获得财富“可以支二十年之用”。但核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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