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与无功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秦国出现重大饥荒,应侯对昭襄王说:“咱们五苑之中,有大量蔬菜、橡果、枣和栗子,平时没人吃,现在把它们发给贫民吃吧。”秦昭襄王雄才大略地说:“你这个人目光短浅,们秦国制度,是有功才赏,有罪就罚。如今老百姓没有功劳,你就赏给他们吃,这样国家就乱。因此,宁可让这些枣子和蔬菜烂掉,也不能给穷人吃,这样秦国才能大治。与其让百姓活着使国家混乱,不如让他们饿死,国家有序运行。”
在张贴在秦国各地商鞅律法中,引人注目有如下条:“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意思就是说,因不努力耕种土地而破产农民,要被罚作奴隶。
因此,从秦代开始,中国历代z.府在社会福利方面致力很少,即使后来,因为表面上独尊儒术,有所规划,也往往有名无实。
葛剑雄先生说:
太仓是王朝用于粮食储备,……但统王朝往往储备过多粮食和物资,或者置地方灾害于不顾,不愿动用朝廷储备,……(“太仓陈陈相因”,然而)就在积聚大量增加这七十年间,百姓平时贫苦生活和遭受天灾后流离失所记载在史书上不难见到。
隋末天灾战祸频繁,无数百姓衣食无着,嗷嗷待哺,但统治者却不愿意动用储备。直到隋亡,在洛阳含嘉仓中还有大量屯积。
由于地方官合法权力相当有限……些突发性事件经过层层报告,然后得到层层下达命令,往往已经失去实际意义。自然灾害赈济常常要等到灾情已经非常严重或者灾害发生后很久才能进行,因而即使采取措施也已失去最有利时机。在二十四史传记中,不止次可以发现对清官循吏这样歌颂:在灾害发生时不等朝廷或上司批准就下令开仓救济灾民,而劝阻他僚属大多会提醒他这样做可能带来严重后果。这就证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员是不会这样做。所以这些凤毛麟角才会得到史官重视而被记录下来。从史料记载看,越是靠近首都,越是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往往自然灾害越多,而边远地区却很少有灾害记录。这显然并不符合客观规律,只能证明边远地区不大可能获得及时救济,因而灾情报告不是没有留下记载,就是被层层官僚机构耽搁;或者是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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