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岔口有一座西
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5),“此间吏治极坏”(6)。他发现,有的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至于*员贪墨不法的传闻,遍地皆是。
曾国藩决心对当地官场痛加整顿,“大加参劾”。同治八年(1869)四月,曾国藩第一批就参劾了十一名劣员。这十一人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大都是捐班出身,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7)。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名单,参劾劣员八名。
汰换*员之外,曾国藩整顿直隶吏治的另一个着力点是清理积案。直省“风气甚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级*员懒于公事。曾国藩发现直隶积压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达一万二千余件。这些案件,有的拖了二三年,有的一拖就是八九年。曾国藩说:“吏治之疲,民生之困,端由于此。”(8)
曾国藩接印视事仅一个月时间,就拿出了积案处理方案,规定上司要下属查明或办理的事,都要明定期限,违限记过,凡小过达到六次,大过达到三次,就要撤差罢官。
在他的严厉督促下,整个直隶官场迅速行动起来。到同治九年(1870)二月初二日,也就是曾国藩接直隶总督印一年后,曾国藩奏报说,已经结清了同治七年以前的旧案一万二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来的新案两万八千一百二十一件;现在旧案只剩九十五件,新案只剩两千九百四十件。
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三万余件复杂的新旧案件据实迅速结案,实在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见曾国藩付出心血之巨大。接印半个月后,他在家书中这样告诉儿子曾纪泽:“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无要紧者,皆刑名案件,与六部例稿相似,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蜡矣。”(9)
直隶总督的工作量,是两江总督时的三倍。每天居然抽不出一点儿时间来读书,以至让曾国藩感觉每天过得味同嚼蜡。
不过曾国藩的心血没有白费。他的所作所为给全国各省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他制定的《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及《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切中时弊,有可操作性,不久就被朝廷多次印行,颁发各省,以便各地督抚参照执行。
就在曾国藩拼了老命,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著名的“天津教案”,打断了他的吏治进程。
2.导火线:武兰珍迷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