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惊艳之后会常常想起对方,无法控制。”
“可虫其实讨厌这种思维被其他虫占据
“怎?”本来应该回家吃饭孙五社忽然就不走,又次蹲在栅栏边,“不开心?有虫欺负你?”不应该啊,程朝辞本身雄虫身份就注定没什虫能欺负到他头上。
“不。”程朝辞看向孙五社,见孙五社似乎想等自己个确切答案,并不着急就这走,忍不住道:“在纠结爱情,你懂吗?就,没有经验,不知道怎才能爱上。那种自然而然爱上。”后面走向都想好,在怎产生爱情这里给活生生卡住。
就很难受!
不过说给孙五社听也没什用,孙五社比他还搞不清楚,这点从上次两虫起看电影时截然不同反应就能看出来。
“也许不是自然而然。”孙五社忽然就开口。
爱情,真是辛苦他程朝辞。
日久生情或者见钟情?程朝辞个虫不太喜欢见钟情,就很简单个道理,哪个长得不那尽如虫意被见钟情过?
虽然外貌确会是个很大加分项,程朝辞自己也喜欢看长得好虫。但单纯靠外貌是撑不住后期生活,毕竟再惊艳面容也总有看习惯天。
那日久生情又怎才能生到情呢?不然青梅竹马?
眼看着程朝辞似乎在走神,良老师咳声:“小辞,该上课。”
程朝辞愣住,孙五社却很认真:“最开始只是被某个特质吸引,然后觉得很有意思。没有任何恋爱打算。”
“就像你上次说,这个虫好不同,好有趣。”孙五社想到上次,又补充句,“你上次说这个老土,其实不觉得。”
“最开始只是有兴趣,然后在某瞬间,只需要瞬间,被对方惊艳。”就像那天程朝辞和他看完电影之后说那番话。
程朝辞说,当你爱上他时候,周遭切都没那重要,心会为对方跳动。他说,那是种冲动,冲动想要让自己短暂又苍白生命中多只虫。
共度生啊。那时候孙五社就默默低头看着程朝辞,心跳很快,可他什都没说。
“啊!好!”程朝辞反应过来,下意识坐直身体,是,今天得熬过去才能画画来着。
等到半晚,良老师离开之后,程朝辞端着个凳子去后院,想要坐坐,吹吹风,沉下心来体会所谓爱情。然后和某位路过雌虫四目相对。
“……”程朝辞:“孙五社先生,这里是你召唤地?”为什每次碰面都在后院。
“下班打算回家。”孙五社指指旁别墅。
也是,孙五社这家伙喜欢走后门。程朝辞长叹口气,坐在小凳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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