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提笔忘字是个道理,当们思维定在房间里毛巾
“这个案子,确实没有什好证据。”大宝沮丧地说道。
“不定!”突然想起什,说,“大家看看,每个房间,有没有哪个房间少毛巾。”
“对啊。”大宝说,“中心现场于婷婷面部盖着条毛巾,白色毛巾。显然不是中心现场房间里毛巾,而是宾馆常用毛巾。”
“你这样说,就有个问题出来。”在大家分头在每个房间检查时候,说,“中心现场就有毛巾,他可以随便拿条就给于婷婷盖上,为什要舍近求远,去房间里拿毛巾?这不合常理啊。”
“都检查过,房间毛巾条也没有少。”林涛说。
你,你能别这粗鲁吗?”林涛拿着个耳朵扒似工具,愣在那里。
和们想象完全不样,房间里非常整洁,显然已经经过老板娘精心打扫。
“没住?还是住在这里几天没有回来?”侦查员问,“要是没住话,就不会有信息登记,那笔迹压痕就失去意义。”
说:“显然是住几天没回来,不然他为什不拿别房间钥匙,偏偏拿这个房间钥匙?给小羽毛打电话,让吴老大赶紧分析压痕,看看213房间,有没有住客登记房间。”
说完,突然想起什,接着说:“不对,如果他住两天以上,他信息就应该登记在抽屉里公文纸上。”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问题出现在什地方。
“难道是凶手自己带来毛巾?”大宝自言自语,“那也不对啊,自己带来毛巾,怎会和这个旅馆毛巾模样呢?”
“会不会,老板娘就是拿条多余毛巾,放在中心现场?”马支队长插话道。
“多余毛巾。”说,“现场矮柜只能挂四条毛巾,都挂满,不应该再拿条过来。对!多余毛巾!”
转身跑向走廊尽头阳台。
“抽屉里公文纸,时间都接得上,到事发两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说,抽屉里公文纸记录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没有。”林涛说。
说:“他没有拿走抽屉里公文纸,而是撕走桌面上,说明他肯定是两天之内住进来,也就是说,他顶多就前天晚上晚上没回来。”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归,房间被老板娘收拾过,第二天早晨又回来杀人。”大宝捋捋时间线,说,“这能说明什呢?”
“不知道。”低头沉思。
“有个问题。”侦查员说,“即便咱们能还原出213房客信息,抓到他,怎能证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