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惊讶,其实后来听到刘谦说这句话时候,也非常惊讶,可以肯定,从时间顺序上看,刘谦绝对是抄袭飙哥。
胃被划开,基本上是空虚,但是,有样东西,让们都真真切切知道,这个案子破!
节残缺小拇指。
很快DNA结果出来,小拇指就是那个屠夫,屠宰房提取血迹中,也发现死者血迹,整个案子证据锁链已经很完善。
在铁证据面前,屠夫不得不低下头,原来是因为小红总是和街上些地痞有着不清不白关系,屠夫几经交涉,还被地痞打过顿。这天,屠夫终于忍无可忍,对小红进行殴打。不料在撕扯过程中,小红口咬掉屠夫右手手指,屠夫恼羞成怒,抄起杀猪刀刀砍断小红脖子。屠夫很害怕,但他知道把尸体扔进水塘,过不两天会漂浮上来,被人发现,那样话,他逃脱不罪责。于是他就充分利用自己手艺,卸掉小红全身软组织,分几个地方抛掉,然后将骨架和来不及处理内脏用塑料薄膜包裹后,扔进水塘,并且花天夜时间,打扫杀人和分尸现场,也就是他们家。
晚上在食堂,们高举水杯,饮而尽。权当是庆功酒吧,不过们在值班,不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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