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领导切,操纵切。这是陈克理念。可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法律必须让步于政治这种话。如果有人违背《刑法》,《民法》,《婚姻法》等非政治类法律,无论是谁,陈克都可以保证,党是绝对不会放过这种人。但是,陈克也绝对不能说出法律超脱政治控制,成为独立极说法。
徐电这种单纯青年现在还无法理解,或者说徐电坚信,法律是个绝对存在。而且必须是绝对存在。姑且不说以后徐电会不会成为依靠司法去影响政治那类人。但是陈克是绝对不会允许任何制度凌驾政治之上。政治本身才是应该是绝对,是所有社会制度根本。法律或许可以妥协,但是政治绝对不行。
思前想后,陈克终于开口,“徐电同志,想问你,你首先是个人民党党员,还是首先是个法律工作者?”
“这……”徐电时回答不出。或者说,他本人还不能理解陈克想说话。
“人民g,m纲领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这是人民g,m法律概念。而不是法律要求人民g,m这干。”
徐电几乎被陈克这番话给激怒,尽管面对陈克这个在根据地里头几乎是至高无上存在,徐电依旧不能被这种想法说服。“陈主席,这不对。法律是准绳,是道德纲领,是道德底线。法律不能屈从其他影响。”
“那徐电同志,也必须告诉你个事实,在法律出现之前,政治就已经存在。是政治需要法律,所以才创造法律。并非是法律创造政治。你错误认识,就如同鸡蛋天经地义有资格对生蛋母鸡说三道四样。你这个想法是错误,你必须纠正。”
徐电又说什,并没人听到。大家知道结果是这样,“徐电同志暂时停止司法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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