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支付工资。
这个规定咱找陈克说法是“强烈建议,但是不强迫。”这话说得很客气,但是大家都是有些文化,自然能够听出画外音。开始大家抱着“帮忙”心态去参加劳动。不到礼拜,三分之同学就死活不去工地。另外三分之二还在坚持。毛平和起回来同学们就是那三分之二行列,而且工作不错。
穿过商业区,就进入居住区。上海此时正是个新兴扩大阶段,住宅区都是在里弄里面,在外面也看不太清楚。除偶尔看到几个运木柴班车之外,基本看不到有人,想来大家都去上工。
陈克倒也没有进去看想法,以后进行社会调查时候,再去拜访这些地方也来得及。
学校位置比较远,英国人办学校,上海当地官府不支持也不反对。上海市核心区域是外滩那边。英国驻上海领事馆最早设在上海县城内姓顾大宅院内,上海开埠以后,英国借口“华洋杂居不便”,以《虎门条约》中准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租地房屋条款,逼迫清z.府签订《上海土地章程》。1845年11月29日在上海开埠两年之际,清z.府上海道发布告示:“兹体察民情,斟酌上海地方情形,划定洋泾浜以北、李家庄以南之地,准租与英国商人,为建筑房舍及居住之用”。这块居留地面积830亩,即是后来英租界。
1846年巴富尔看中李家庄土地,拟建英国领事馆新馆。李家庄地处黄浦江与苏州河交汇处西南侧,当年清军曾在这里设置炮台、守卫江防。鸦片战争时,英国炮舰攻陷吴淞口第道防线后,又攻毁东沟第二道防线,苏州河和黄浦江交汇处为第三道防线。1842年6月英国“复仇神”炮舰向李家庄炮台猛烈炮击,仅管守军顽强抵抗,但是猛烈炮火还是将炮台摧毁。这块土地不仅地理位置优越还有其这段历史故事,巴富尔多次考察这个废弃炮台,不顾当时英国不准在外建使馆法令,与该土地主人石炳荣等人洽谈购置地产。巴富尔垫资定金后,因没有这项专款只好拖延着,才至第二任领事阿礼国接手后不断申请,终于得到英国z.府批准。
匆匆忙忙建造领事馆房屋后,1849年7月21日英国领事馆从老城厢搬入外滩李家庄新馆办公。仅用两年,建筑出现问题被迫拆除,1852年领事馆重新翻造房屋。过十八年,即1870年12月24日深夜零点,英国领事馆失火,消防皮管因取水路途曲折不敷应用,延误时间,火势旺烈,将房屋和文件档案全部付之炬。因此今天很难见到早期英国领事馆文件和照片。
但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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