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十一章(2 / 3)

他不敢再问,把所有

黑暗中西北秦腔高昂响起,下一秒火焰骤然亮起,火光中他望见了严雪宵夺目的面容。

那张脸太出色,他差点以为是幻觉,直到感受到手中真实的温度,他咽了咽喉咙:“我以为你不来了。”

片刻的沉默,忽然严雪宵低下头,两人的距离隔得极近,他紧张得浑身一僵,但青年很快站直身体说了句:“喝酒了。”

他迅速回答:“以后不喝了。”

无形中的距离像是被拉近了,像是他们从未有过隔阂,在遍地火焰中他们牵手而行。

节是边城传统节日,在二月的最后一天用火光驱散夜雾迎接光明,比春节还热闹,也不知道严老师会不会来,他回美国的话,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参加雾火节。”

庄州的话还没说完,便看见沈迟迅速离开了,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一晃神就不见了。

沈迟跑回家,胸膛还微微喘着气,他望着收拾行李的严雪宵,垂着琥珀色的眼问:“今晚雾火节你要来吗?”

青年语气平淡:“不一定。”

这便是很温和的拒绝了,沈迟的胸膛闷得透不过气,保持距离好像真成了距离,他垂着头离开了,没留意青年定定注视着他的背影。

戴着鬼怪面具的孩童分发着红绳:“把红绳送喜欢的人可以长长久久。”

他手里也被塞了两根红绳,或许是糯米酒的后劲上来了,他的大脑晕晕沉沉,鼓起勇气问:“哥,你有喜欢的人吗?”

严雪宵静静注视他半晌,挪开视线开口:“对无法言说之物应保持沉默。”

沈迟不确定是有还是没有,但在向往光明的火焰中,他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他喜欢严雪宵。

从一开始就喜欢,或许是黑暗中的人贪恋温暖,他想离严雪宵更近一点,再近一点,无法遏制地从心底生出贪婪,但不知道严雪宵会不会厌恶这样的自己。

夜晚他一个人来到广场,远远地望见庄州他们也没过去,广场四周围了许许多多穿着边城传统漆蓝服饰的人。

黑暗中烛台上放着熄灭的火把,开始只是点燃一小片,如同是夜里燃起微弱的荧光,再后来仿佛洒上醇厚的烈酒,整座城市燃放通明的火焰,辉煌而热烈。

广场边开着集市,沈迟走到集市中买了碗本地酿造的糯米酒,如果严雪宵在他身边他肯定不敢喝,但严雪宵不在,他咕隆隆喝了一碗,又喝了一碗。

糯米酒甜滋滋的,喝多了后劲上来了头有点晕,看火焰都生出重影,正在他思考要不要回家时,整片火焰突然消失,整座城市陷入无尽的漆黑,沸腾的人声也止住了。

他不喜欢黑暗,总会让他联想到狭小逼仄的空间,他下意识捏紧自己的衣角,忽然一只冰凉的手牵住了他。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