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这样才是谈话基础,保持礼貌,敞开心扉。”
就在他错愕时候,来者轻声笑起来:“自介绍下,名字叫做夏洛克,夏洛克福尔摩斯。初次见面,雷斯垂德探长,可是久仰大名……”
瞬间,雷斯垂德酒醒大半,他睁开眼睛,终于看清楚来者得装束,却忍不住心生寒意。
在摇曳油灯光芒之下,那个自称为福尔摩斯男人坐在阴影中,微弱地光照亮他身上礼服,可那种礼服却带着兽性狰狞,望上去令人心生忌惮。
烛光在他脸上跳跃,可是那种斑驳地光影却照不亮他面孔,只有片模糊。在
绅士模样人举起酒杯,雷斯垂德犹豫下,撇撇嘴,端起酒杯:“去他娘阿瓦隆。”
饮而尽,甜美地酒液顺喉而下,似乎连昏沉理智都被唤醒。他撇撇嘴,丢掉酒杯,向着来者比划个中指:
“好,你可以滚。”
“真是野蛮。”
来者摇头叹息,仰头饮尽酒液,放下酒杯:“何必个人喝闷酒呢,朋友。人生苦短,总要找个朋友抒发下自己内心苦闷啊,你缺乏个好听众。”
深夜,下城区,家偏僻酒吧中。
在桌上昏黄地灯光里,邋遢地男人在大口地向口中灌着烈酒,眼神迷醉。他头发蓬乱。他衣服原本得体而整洁,但现在在主人毫不怜惜蹂躏中也变得肮脏起来。
就像是下城区随处可见废物,沉浸在酒精之中,逃避现实。只不过他看起来还很有钱,喝得起最昂贵烈酒。
“他妈,群狗屁!”雷斯垂德吐口吐沫,仰头将瓶中烈酒喝完,又打个响指,叫酒保再上瓶。
酒保像是没有看到,许久没有回应,他大怒,正待掀翻桌子发作,就看到瓶新酒摆在自己面前。
“他妈,神经病……”
雷斯垂德白那个家伙眼,拍桌子起身,准备离开。
“坐下。”
在他背后,那个优雅地声音说。
不知道为何,他眼前花,膝盖软,就重新做回椅子上。
哪怕已经醉到不成样子,可他依稀却能分辨出:这是勃艮第走私过来上好威士忌,三十年产,罕见好货。
紧接着,个人影坐在他对面,那个轮廓看起来衣冠楚楚,满是优雅,腔调温和:
“嘿,朋友,介意坐在这里?最近有不少收获,开瓶好酒庆祝下,需要个朋友来为分享。”
雷斯垂德抬起眼睛,看他眼,可醉眼惺忪,看不清他样子。来者摘下自己礼帽,放在桌子上,优雅而流畅地启开酒瓶,为他和自己倒满杯。
“来,为伟大阿瓦隆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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