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猜对。”
狼笛抽出长笛,娴熟地在手中转个圈给他看,按按笛孔:“你认得它?”
叶清玄摇头:“形制不像是东方长笛,也和所知道那些不样。”
“这是家乡乐器,流传并不广泛。”
狼笛婆娑着长笛,“据说这种竖笛最早是古代闪米特人流传下来,叫做‘奈伊’,他们生活在沙漠里,所以吹起来会有风沙声音。”
狼笛满意地点头,拍拍他肩膀:“还没有请教,你是?”
“叶,叶清玄。”
“东方人?难怪。”狼笛看眼他白头发,点头说道:“不管你是什人,你帮很大忙,会在神父那里帮你美言。”
“美言?”叶清玄歪头看他:“你觉得有用?”
“呃,确实。”
“不不,只是同时和三个女孩儿在交往而已。”
“……你厉害!”
三封信写完之后,叶清玄却发现狼笛完全没有停下来意思,依旧还继续:“至亲爱塞巴斯蒂安先生,……”
“……你玫瑰?你连男都不放过?!”
“老师!”
他从面前少年眼瞳中看到某种期待,顿时笑,将竖笛举至唇边,左手手指弹动,吹奏出几个简单地音符。
于是,有清亮单纯地声音响起。
有那瞬间,叶清玄习以为常那些嘈杂声音全部消失,风声、水声、远处脚步声,连自己呼吸声都归于寂静。
紧接着音符响起,如同风从幽深洞穴中吹来,带着荒凉气息。恍如风沙中干涸苇叶震动,铁片和砂石摩擦,它们带着袅袅地余音在房间中震荡,消散无踪。
在叶清玄面前,银色尘埃凭空涌现,隐约凝聚成个模糊狼影子。狼眼瞳宛如拥有灵性
狼笛想起神父那张铜浇铁铸、油盐不进冷硬面孔,顿时有些无奈:“那也没有办法回报你啦,你看,来时候车钱都是神父帮垫。现在比穷只有借六千万国债安格鲁。”
听到他这说,叶清玄顿时笑起来:
“您是乐师,没有猜没错吧?”
狼笛愣住,他回忆着自己说过话,似乎没有表露出自己身份消息。
叶清玄伸手,指指他床头皮套,半截金属长笛从里面露出来。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有着特殊凝重质感,明显价格不菲。
狼笛脸也绿,不知道脑补什。
“咳咳,当没说。”
叶清玄尴尬地埋头抄写。
唯值得庆幸是,这次信出乎预料得简单,只有寥寥几句。不过,抄写这多年,叶清玄还是第次有种“终于结束”解脱感。
“好,谢谢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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