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顾朝年,你证词上说23号晚上十点半左右,在北区食堂附近看到原告瘸拐背影,你怎确定是原告?”
顾朝年起身发言:“白天见过原告,知道他穿是蓝色短袖黑色工装裤,上衣背面有只兔子,发型也好认,浅色天然卷。”
“有没有更详细体貌特征?比如手臂后疤。”
齐律师给少年挖个陷阱,以当时光照条件,根本看不清更详细体貌特征。
果不其然少年嗯声:“原告手腕上有道红色伤疤。”
他正要质疑证词真假,下秒少年开口:“如果这黑都能看清红色伤疤,那为什不去演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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