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硬核快穿 > 第227章 回到最初(十三)

第227章 回到最初(十三)(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老瘸子是个捉妖人,那时候正准备金盆洗手退出捉妖江湖,刚好就遇上了颇有捉妖天赋的他,理所当然,他跟着老瘸子去了西南的大山隐居。

山里太黑了,甚至黑得永远像那个雪夜一样,他只记得自己刚去的时候,每天晚上都哭,陌生的环境加上以为逃出生天又入狼窝,哭得简直像个傻子。

后来呢,他开始“认命”,老瘸子给他取名,教他读书写字,教他唇语,等到他稍长大些,被同村的孩子欺负,他开始练拳脚。

没有人,是生来强大的。

这是老瘸子教他的道理,但他依然……看不开,特别是他出师后第一次,遇上了回梦妖作祟。

顾昶今年二十岁,但过往的经历造就了他有些扭曲的性格。

这是老瘸子花了十几年都没改变的东西,谭昭短短数日,当然也做不到。

一个特殊的孩子,注定了他从小敏感。顾昶还记得自己在养父母家里的生活,那是闭塞晦暗的灰色,有时候记忆太好,也不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

因为他听不见,那对父母可以当着他的面正大光明地责骂他,他听不见,也做不到反驳,因为先天耳聋,他无法上学,只要一出门他就会被人欺负,按着头打,拉着他的耳朵打,都是常有的情况。

包括他从那个家里跑出来,都是因为哭太久没人理会,却没想到那对他以为的亲生父母……其实并不是。

回梦妖本身并不算强大,它也没有强悍的杀伤力,但它有个因果律天赋,可以无限放大一个人身上的阴暗面,并且勾起人的死志,让人在噩梦中死去,故而才有了回梦之名。

顾昶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杀死回梦妖的了,只记得老瘸子找到他的时候,他躺在一颗巨大的树下,浑身的血都是冰凉的。

老瘸子告诉他,他夺取了回梦妖的心头血,也成功

但那时候的自己多天真啊,他甚至连被拐都不懂,因为耳聋缺乏的常识性知识让他后面很长一段时间居然觉得流浪的生活也不错,直到……人贩子压着他去乞讨。

顾昶微微闭了闭眼睛,那些翻涌的回忆就跟老旧的影片一样一帧帧地出现在他脑海里,小孩子趋利避害,即便感受不到世间的声音,但好坏总是分得清的。

逃跑,被打,逃跑,被打,重复无数次,甚至因为他不会说话,打他的人总会下狠手。

直到一个雪夜,他托着沉重的身体离开,鹅毛的大雪越下越大,他只知道不知疲倦的往前走往前走,那时候他还不叫顾昶,只能在深深的夜色里不断前行。

顾昶想过,如果那时候他不是碰上老瘸子正好在那一片抓雪妖,恐怕那个瘦削孱弱的可怜小孩就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冻死在别人幸福快乐的雪夜里了。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