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挑挑眉,并不与“血族新生儿”计较:“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但你最好记住,不要做什越线事情,否则可不保证将来会做什。”
说完,谭昭也没管李牧,径直从医院离开。
第二天,谭昭是从霍少口中得知任璇醒来消息。
这究竟是真正爱情,还是血液本能吸引?
“看出朵花来吗?”
李牧头都没转,他眼里满含着深情:“问过医生,阿璇以后可能……都站不起来,等她醒来,会向她表明血族身份,如果她愿意,还是会初拥她。”
谭昭双手插兜,随意地靠在玻璃墙上:“那如果说,可以救她呢?”
沈还英神秘几乎是肉眼可见,李牧瞬间转过头来:“真?”
西里尔陷入沉默,但有时候沉默也是种无言回答。
“霍少在很早以前跟提过嘴,他说近些年来,不管是小说纸媒还是影音传播,都在宣扬血族优点,这在年轻人中特别受追捧,是不是可以将之理解为,血族在搞‘优生优育推广宣传计划’?”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人类寿命越来越长,眼界也越来越宽,狼人尚且能够通过孕育繁衍后代,血族却不行。
“沈先生,你既然无意成为血族,最好还是不要知道那多。”西里尔声音里面充满着警戒,沈还英来历成谜,且能力非凡,如非必要,他不想为血族招惹这样位敌人,但前提是,这个人不能过分深入血族。
谭昭摆摆手:“你不用这紧张,又不会对你做什,咱们现在难道不是心平气和地闲聊天吗?”
“你看上去,并不像高兴样子。”
李牧脸上惊愕与失落,几乎是写在脸上,血族想初拥自己歌者,果然就像雷克说那样,是烙印在血液里。
十代吸血鬼,才刚刚“重获新生”年多,就遇上天赐歌者,这与其说是种幸运,倒不如说……是血族衰败表现。
老成精血族尚且还没遇上自己歌者,年轻却这容易就遇上,包括那位咬原主自燃十二代,明明有公约存在,却还是尾随原主咬人,谭昭可并不认为是什巧合。
“你胡说!”
艹,但你打人很疼啊。
西里尔活几百年,都没见过这不要脸人,真是白瞎这副皮囊:“事情会替你查,病例你也看,还不走,难道要请吃饭吗?”
谭昭站起来,笑下:“你想得美。”
推门出门,谭昭下到五层,找到任璇病房。
任璇父母并不在,大概是跟主治医生聊病情去,谭昭只看到李牧站在透明玻璃墙前,痴痴地望着里面昏睡不醒任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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