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德从无波动脸上,出现片刻怔忪,这就像完美无缺面具终于有个裂口,虽然很小,但你不能当它不存在。
“果然没有找错人。”
谭昭将调酒容器洗净,嘴角笑容
这位血族亲王,确实从内到外都缠绵着死气,谭昭从不是个好奇心很重人,但这回他却选择主动试探,归根结底,还是西里尔那祸害跟他科普血族长老会以及亲王重要性。
阿曼德作个你自便动作。
谭昭这段时间,已经将这些洋酒全部都解过遍,他本身就是酿酒行家,最懂什酒在什时候最好喝,这回他并没有调市面上很为人熟知鸡尾酒,反而是仗着人家五百年不知世事,开始自己随性发挥。
等番花里胡哨调酒后,杯渐变浓雾冰出现在吧台上,颜色很像阿曼德眼睛。
“请。”
“这很难吗?”
阿曼德在吧台上坐下,丝毫不在意凝聚在他身上各色眼神,他将手肘拄在台面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正在工作状态人类。
如果不是有损颜值,谭昭肯定想给人原地翻白眼:“当然很难,不过中文跟您实在不搭,您可以说法语,听得懂。”
两人旁若无人地交谈,从中文直接飙到法语,这对吃瓜群众要求太高,他们认识Lee小哥也有年多,居然都不知道小哥法语这苏!
熟客们都觉得自己可以,但再看看这位客人通身贵族气质,果然帅哥都是跟帅哥起玩,哎,这就是坐下来聊聊天,都是种极致享受啊。
上文曾经有言,能杀死吸血鬼只有圣水,像照射阳光、食用除血液外东西,只会让吸血鬼陷入痛苦,却并不会带来死亡。
阿曼德举起酒杯,轻轻晃晃,破碎冰块撞在杯壁上,发出好听碰撞声:“这叫什名字?”
“随便吧,最新作品,请品鉴。”
吸血鬼味觉只对血液有感觉,像是普通人烧烤炸串,他们既闻不到味道,吃上去也像在吃土样,阿曼德身为人记忆已经非常浅淡,如果不用力回想,他甚至连自己名字都快忘记。
这无疑是杯烈酒,浓烈芬芳,后劲却带着无比甘醴,犹如雷雨过后,空气里清晰芳草气息。
也不是没人想去搭讪,但……这位气质太独特,独特到根本不敢让人接近,这就是活生生高岭之花,凡人轻易碰不得。
至于Lee,哦这位也不是什凡人。
谭昭看眼“只敢远观”吃瓜群众,难得贴心地开口:“要来杯吗?”
阿曼德抬头,露出他浓雾似眼睛:“你该明白,喝不。”
谭昭露出个笑容:“不试试,怎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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