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就是在约翰开小酒吧。作为“黎明军工”创始人之,老板约翰身家恐怕也超过上亿星元!可他依旧在这儿默默经营着这家陈旧酒吧,果然不愧是陆远看重人——极度闷骚!
“说什吶!”约翰被他调侃面红耳赤。
话说他虽然当初跑到殖民地开怀旧酒吧,确实是个有故事人,而且他确不缺钱。但是他那种中产阶级缠绵悱恻,放到亿万富翁身上——妥妥就是矫情!那时候不缺钱也就是小有资产,开酒吧穷不死而已。他要是现在拿着亿星元回去砸某人,什样“爱情”砸不回来?!或许就是因为他太明白,才不会那去做。
与其勉强挽回,不如留个美丽回忆。
“最近殖民地有什新闻吗?”两个人喝杯之后,陆远随口岔开话题。
“你不知道?”约翰露出厌弃样子,“连大新闻都不知道,你这样还算是伊甸人吗?!等到你想申请绿卡时候,定要投反对票!告诉你,最近驻军那边来个大美女,条儿非常正!唐老二儿子正在追……还有啊……”他随手抓着遥控器,打开电视机。“你看,新闻里到处都在讲这个,那帮考古学家在西南边儿挖出来大片普洛仙遗迹!”
陆远惊讶看着电视上画面——高达几百米好像卡片形状建筑,翠绿色半透明材质,还有那种表面上如同电路板般花纹……这确实是片普洛仙遗迹。
但是重点不是那个啊!重点是当镜头扫而过时,陆远看到,和大堆普洛仙文物堆在起那根长达20几米杆子……
那不就是陆远绕着伊甸星找好几圈儿,都没找到东西吗?!
“法克!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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