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顿,下个结论:
“没想到那触手那幼稚。”
这颗珍珠是专门用来糊弄触手。
温瑟:“……”
“咦,温瑟你脸色不太好,怎?”
“以为你很喜欢珍珠。”
“喜欢,当然喜欢。”
兰斯没注意到温瑟语气有点委屈,他说,
“可是这里是深海,珍珠也就那样,占位子,麻烦。”
温瑟:“……”
摆动下。
趴在肉腕足上咬食小鱼,真好可爱。
吃几口,吃饱兰斯想想,推着肉腕足直滚到温瑟旁边。
温瑟愣下,他看到兰斯把肉腕足推到之前让触手拿走位置,好奇问道:
“你不要它挡着洞口?”
“……没什。”
把珍珠搬完后,兰斯特意留个下来。
温瑟眼睛亮:
“你还是留个下来。”
兰斯拍拍手,说:
“当然得留个,免得那根触手又找玩丢珍珠游戏。”
兰斯游回去,他用散落地珍珠颗颗堆在洞口旁边,边堆,边解释道:
“太危险,什时候触手来清理,把这肉腕足拿走,那就露馅。”
与其那样,bao露,不如自己主动点,用别东西做遮挡物。
比如说,就地取材话,就用珍珠。
温瑟看着兰斯往复几次抱珍珠,时之间不知道该做什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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