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68章(2 / 4)

“……不,你别去。”南时侧脸吩咐了两句,晴岚听了便找到了店小二,没一会儿店小二就跑到了周仁那边,垂着眼睛道:“您二位可小声些吧!咱们这书院是听评弹的……你们这样,我们很难做生意呀!”

汪道人似是若有所感一样的看了二楼一眼——他都忘了,上面还杵着

鬼,弄死他丫的,要是先生道行不太行,半路叫人发现了,事主也肯定要倒霉。再者换命是阴间禁止的行为,下去了哪怕换命的不告你,阴间法律也会制裁事主。

至于如何同意,这可太简单了——比如在路上扔个红包,里头包上钱再包上这一道符咒,对方只要捡了就算是同意拿钱换命。再比如将这个符咒送给某人,只要对方收了也算是同意;还有将符咒焚烧后化水,给谁喝了也算数……总而言之,手段非常多,防不胜防。①

同理,阴婚、抵难等涉及到拿别人的命的案例也能用这样的操作方法,算是拿钱买命,有些民间行为甚至不包符咒,而是直接包事主的贴身物品。

如某地如果家里女儿儿子英年早逝,尚未婚配,其家人就会拿钱或者布包裹亡者遗物扔在大马路上,谁捡了就是同意结阴婚,里头的钱就算是彩礼/聘礼,而其家人会在暗处蹲守,见到捡的人是符合要求的对象就直接拖回家中举办仪式,后面看风俗或杀或放或养。

如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劫难,同样的操作,对方接了就代表他愿意替你挡灾挡难,与他人无干。

这里讲一句题外话,阴婚这事儿南时真的可以说是深恶痛绝,如果男女双方本就相好那也就罢了,可经常性出现的就是买尸,甚至是为了买尸而导致卖家杀人,更有凶残的直接拖着活人举办仪式,随后将之活生生的钉入棺材,然后一同埋了、烧了的。

这种情况下,和对方父母说了把人骗回来又或者和当事人说好了约定报酬,带回家举办阴婚后再放归、或者就当是结了婚,正儿八经的当媳妇/女婿来对待的都算是这户人家心慈手软了!

别以为现代社会开化了,就不会有这种事,你看哪一年新闻里不爆出来几件?这还是爆出来的,谁知道那些没有爆出来的或者根本就不为人知的有多少?

别说是别人,就是池幽现在突然老树开花说要结婚,让南时替他找个对象来结婚,南时觉得自己可能当场就叛出师门并且暗搓搓的等着把人救了跑路——淦,扯远了,就池幽那个容貌,搁外面一站,有的是不要命的小姑娘小青年,而且家里仆婢侍卫个个品貌上佳,只要池幽脑子不抽风玩什么强制爱,也祸害不到外面人。

晴岚与倾影对视了一眼,晴岚上前一步,屈膝道:“少爷,可要奴婢去将他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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