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手可及偶像」,这个概念在近几年发展得相当广泛,就算不像部份偶像团体样举办定期公演,也不得不用握手会参加券之类东西达到单曲促销结果,人气高涨是回事,用这种方式吸引粉丝又是另回事。
明明是以偶像身份站上舞台,但音乐与舞蹈程度如何,呈现表演是什风格,带有什特色,这些反而都不重要。
这不是江凌期望得到东西。
「当然!」沈霄闷声道,「就算是与女朋友分手,都不会这难受。」
江凌完全不知道该怎接话。
「之前团体解散时候,也有你想离开传言,现在想想,那都是真吧,只不过你最后还是选择留下来。」沈霄语气沉闷,「你大概不知道,那些粉丝为你事哭多少次,有多担心你是不是被其他成员排挤霸凌……不过,现在说这些大概也没用吧。」
沈霄说完,还自嘲地笑笑。
「你希望留下?」
他离开时候。
他想向沈霄解释,却又说不出口。
「你打算什时候离开?」对方忽然问道。
「合约到期时间,差不多是明年三月。」江凌诚实道。
「那距离现在也只剩半年……」
「当然。」
「哪怕是要做不想做事?」江凌语气平静。
这次,沈霄终于不再说话,嘴唇张张,个字都没说出来。
「除签名会握手会之外,也有特定举办拍照活动,生日庆祝派对或类似纪念活动很多,除此之外,还要抽出时间参与巴士旅游,不断与粉丝增加接触,以此巩固人气……」江凌淡淡道,「这些都是不喜欢事情。」
沈霄不会不明白,恶性竞争是什意思。
「嗯。」
「……」
「沈霄?」
江凌有点怔愣,他分不清楚沈霄脸上水是泪水或淋浴时留下水珠,但对方态度却让他无法立刻起身离开。
「真……那难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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