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电装却不同,派遣上工第天,她便发现理想人,那就是高宫诚。
首先吸引她是
“高宫先生话,”千都留大着胆子说,“就算没有财产,还是会有很多人喜欢吧,他长得帅,又有气质,对们又很绅士。”
听到这话,朱美轻轻摇摇手。“你怎这呆,就是因为家里有钱,才绅士得起来,外表也才会显得有气质。同个人要是生在穷人家,肯定没品位没气质!”
“也许吧。”千都留轻轻笑。
主菜鲜鱼料理上桌。两人聊很多,话题中不再出现高宫诚。
千都留回到位于早稻田公寓时,已经过十点。朱美还想再去喝点酒,她很累,便拒绝。
时代就在起。”
“哦。”千都留吃口面,却完全尝不出滋味。
“不知是何方神圣,不过运气真好,那好男人可不多啊。”
“你也快结婚,有什好说?还是说,你其实喜欢他那种类型?”千都留故意逗她。
“哪型不重要,重要是他条件好——他可是地主儿子呢,你知道吗?”
开门,摁下墙上开关,惨白日光灯照亮房厅套间。随即映入眼帘是杂乱衣物和日用品,让她倍感疲累。她大学二年级便住进这里,从那时起种种苦恼与挫折,似乎沉积在房间各个角落。她连衣服都没换,直接倒在角落床上。床下传来挤压声音,所有东西都旧。
脑海里蓦地浮现高宫诚脸孔。
其实,对于他已经有恋人这事,她并非无所知,她曾无意中听见专利部女职员说起。但是,他们交往到什程度,她就不得而知。她无法追问。更何况,即使知道,也莫可奈何。
身为派遣人员,唯称得上乐趣,便是有机会认识形形色色男人。千都留每到个新工作地点,都会暗自期待:不知道会不会遇到合适人?
但到目前为止,期待都落空。绝大多数工作场所几乎没有认识异性机会,甚至令人怀疑公司是否为保障自家女职员,帮她们杜绝可能情敌。
“完全不知道。”
他们几乎没有谈过私事,当然没有机会知道。
“很夸张,听说他家住成城,在那带有很多土地,听说还有好几栋公寓大楼。爸爸好像已经死,不过光靠房租就可以过得很舒服。有这好条件,那个准媳妇心里定暗爽,他爸爸死得好啊!”
“你消息真灵通。”千都留佩服地看着朱美。
“专利部人都知道,所以,打高宫先生主意女人也很多。不过最后还是没有人能赢他学生时代女朋友。”朱美口气听起来很痛快,可能是她从开始就没有那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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