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会议上如此分析,获得大多数人同意。
经过确认,证实寺崎没有不在场证明。调查人员到他宣称留下名片人家调查,查出该户人家当天外出拜访亲戚,直到晚上将近十点才返回。玄关门上确夹张寺崎名片,但无法判断他何时前来。此外,该户主妇对于十二日是否与寺崎有约问题,回答:“他说会找时间过来,可是不记得跟他约好十二日。“她甚至还加这句话:”记得在电话里跟寺崎先生说过,十二日不方便。“
这句证言具有重大意义。寺崎可能明知该户人家出门不在,却于犯案后前往该处留下名片,意欲制造不在场证明。
调查人员对寺崎怀疑,可说是到几近黑色灰色地带。
然而,没有任何物证。现场采集毛发当中,没有任何项与寺崎致。此外没有指纹,也没有有力目击证人。假如西本文代与寺崎是共犯,两人应该会有所联系,却也没有发现这样形迹。有些经验老到警察主张先行逮捕再彻底审讯,也许凶手会招供,但这种情形下,警方实在无法申请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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