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绅士的仆人 >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我听比利说,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男爵的佃户。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自豪,作为男爵的贴身男仆,他的地位非同一般。男主人的贴身男仆在地位上仅次于庄园的大管家,所以他自视甚高也是应该的。

站在德尔曼庄园的土地上,我感慨万千。

这是前世时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在这个庄园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体面的日子,因为我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除了管家外,所有的仆人都要尊敬我讨好我。尽管我很不知足,厌恶这些讨好,因为这些讨好来的太过恶心,他们统统始于男爵对我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们到达城堡门口的时候,几十个仆人已经事先等候在了大门口。

(从这章开始可能文风和人物性格会有所不同,毕竟隔了一年多了==)

男爵的四轮马车十分奢华,可惜我只能站在后面的车辙上,用双臂护着行李,拥抱迎面而来的冷风。

直到现在我才回过神来,自己真的又被奥斯卡男爵要走了一次。

前世这件事发生了几年之后,而现在……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应该接近男爵,可我的所作所为却无意识的相反,不停的靠近,甚至更进一步。

德尔曼庄园跟莫蒙庄园很不同,这里的仆人普遍穿单调的深蓝色衣物,就像他们主人的性格一样沉默。一位中年管家在马车前迎接了男爵,并在男爵下车的第一时间通知他:

“大人,哈洛克伯爵来访……”

男爵点点头,独自走向了宏伟的城堡,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实际上自从我跟他离开,他就再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这样的表现,让我一度以为那天被触摸的事情,只是一个幻觉。

这时,一位下级男仆过来对我说:“先生,请跟我来,我带您熟悉一下庄园。”

我跟随男仆绕过正厅,来到了庄园的仆人休息室,这间

当然这次与前世不同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男爵对我有‘特殊’的好感,布鲁斯一家人更是毫无所觉,只当男爵这么做是为了感谢我。所以他们虽然觉得我可以成为一颗棋子,却也没有太把我放在心上。

最明显的就是,凯瑟琳小姐没有亲自上阵讨好我,而是要了我的妹妹当女仆。要知道前世时,她可是特意对我表露出情谊了,一位贵族小姐对一个低贱男仆表露情谊,要么是小姐太傻,要么是男仆太傻。

最后,证明是男仆太傻。

王都的春天来的特别快,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大地就变绿了,匆匆赶了几天马车,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抵达了男爵在王都郊外的庄园。

德尔曼庄园丝毫不比莫蒙庄园差,甚至还要更辽阔一些,男爵很富有,所以他的土地多的惊人,简直可以覆盖整座小镇。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