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因为刚才出手帮忙对印象极好,他看上去是个很胆小人,可是如今却鼓起勇气跟套近乎。
“……是不是得罪他?”约翰紧张问。
“别理他,他只是伯爵儿子,又不是伯爵本人,你怕什?”说。
“可是来时候,父亲吩咐要好好跟这里同学相处,如果他知道惹贵族家少爷生气,定会教训。”约翰害怕说。
约翰来自那种典型,bao发户家族,听说他父亲找某个议员关系,在牛津郡开家纺织厂,赚很多钱,于是就学那些上流绅士们买豪宅,雇仆人,生活十分奢侈。可在他想要跟些地方绅士打交道时,却发现除借钱,根本没有人理睬他,甚至整个郡上流社会都在耻笑他。
心看那商人孩子受欺负,所以尽量谦卑对这位小贵族弯弯腰说:“这是荣幸。”
小胖墩似乎对识相很满意,他说:“今天事情要感谢你,有时间话,可以来这里做客,先失陪。”说完他气势不凡迈着大步子走回房间。
看着这孩子这幅熊德行,简直哭笑不得。他八成是跟家里大人学这身做派吧,只是个稚气未脱少年这做,非但没有威严,反而显得十分幼稚。
摇摇头,刚要转身离开,忽然想起他刚才报出名字。
“爱德华·费蒙特?该不会是那个费蒙特吧?”疑惑望望他门口。
约翰父亲明白始末,知道人们耻笑他是因为他商人身份,为改变这点,他尽全部力量,四处托人,把他儿子送来这所贵族学校,企图谋求地位上根本改变。约翰解这点,可惜他在来上学前就是个什都不懂乡下小男孩,跟这些
上世在伦敦家工厂里当记录员,当时有件很轰动事情传遍伦敦大街小巷。
位贵族小儿子因为杀人罪被告上法庭,法庭宣判30鞭鞭刑,并将他流放殖民地五年。他父亲不知为何,非但不保护儿子,反而宣布跟儿子断绝关系。就在大家都以为这件事销声匿迹,五年后,故事主人公却从殖民地归来,带着新贵身份以及万贯家财,还在新权贵支持下进入下议院。
对这位声势轰动大人印象深刻原因是,有人骂说,跟这位费蒙特大人都像是地狱里出来恶鬼。听说这位大人因为鞭刑缘故,脸上也有条长疤,而且他个性阴翳残酷,通过许多卑鄙手段进入议会。
看刚才那小胖子二缺德行,大概不是同个人吧,心想。
跟那个商人儿子交换房间时,知道他叫约翰·马丁,真是个朴素到极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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