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是他最惨淡时候,狼狈得像野狗,他实在不清楚,那样他有什可喜欢。
“对,就是高……可当时并没能意识到那就是喜欢……你也不理,无论怎威胁你、想帮助你你都从来不理……”庄子非小声说,“那时,没见过那样人……表面看起来无比地阴郁,但是……却那努力地活着。”
摄影师们都对捕食场景情有独钟,因为虽然有些残忍,但不论是捕食还是被捕,拼尽全力活下去画面总是非常有冲击力
思凡觉得有点意外,“那是什?”
庄子非低着头,想想,而后突然眨不眨地盯住凌思凡双眼睛,目光竟锐利得好像鹰样,他说:“是你。”
瞬间,凌思凡呼吸竟然窒,心脏也露跳几拍。
怎回事——
“思凡,”庄子非再次补充道,“真,你知道喜欢小动物。可是,对那些小动物,只是想拍下最好看瞬间,走时候从来没有任何留恋。不对,这样说也不太准确,即使当时有点舍不得,也很快就会不再想念。只有你,想辈子都能留在你身边,永永远远地看着你,不错过你任何个动作、任何个表情、任何句话语,不管是好看,还是不好看,怎样都不够。”
说这话时,庄子非表情就仿佛是在轻风中静立幅色彩鲜艳饱满图画,不动声色当中有浓烈感情喷薄而出。
凌思凡愕然。过好半晌,他才有些犹豫地问:“子非,你到底……喜欢什啊?”
“……”庄子非说,“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最后觉得,大概,在高时,就已经有些被吸引。”
“哈?”高……?高他,不管如何小心翼翼,还是每隔两个月就会被个亲戚送到另个亲戚家里。两年半间,所有亲戚家他全都转过,也知道自己非常地不受欢迎。高是最最困难时候,因为那时亲戚家孩子也都在念高中或者初三,谁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够专心学习、准备考试。那阵子,在某家只要住超过两个星期,凌思凡就开始担心会再次被赶出“家门”,也害怕会流离失所,总是不受控制地在头脑中演绎家族讨论、众人推诿时情景。每次半夜醒来,凌思凡都会觉得挺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白天还没到来,至少几个小时内不会有坏消息,久而久之,他就爱上每晚都会醒来几次睡眠。
到高二,他才终于“自学成才”,猛烈地拍亲戚马屁,在姑姑家住整整年,又在舅舅家待八个月。高考结束之后,他便在个英语培训机构找到份助教工作,从此开始独立生活,再也没伸手要过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