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在意,败城败
“连长?”
“去新兵连。”
败城有些傻眼:“排长?”
“你想做班长啊?”
败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郁闷,他个特种部队现役少校跑去新兵连就够丢人,还只能当班长,他眨巴下眼睛,讨价还价道:“好歹当个连长。”
“你才几岁?”南默淡淡地道,“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你以为会让你就这走人?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人?”
败城立定站好,直视着南默眼睛:“报告大队长,你觉得兵条命值多少?”
败城声音不大,点也不像个兵,反而轻柔得如同温柔歌手。他有把好嗓子,只要不吼,总是能引人心魄。
南默挺直腰,看着这个他手提拔家伙,嘴角扬起个小小弧度,伸出手去拍拍败城肩膀,字句重复道:“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人吗?”
败城也笑,微微小小笑意,闪而逝,快得几乎看不见。离开“潜龙”特种大队已经是注定,但他知道,他会回来。
?”
“他太自私,这样兵真临阵,八成会让队友去送死。是队长,必须对队员负责。”站在中校对面男人脸上只有嘴巴在动,其他五官似乎都凝固,“兵不行,就换。”
南默挑起眉头:“败城,你觉得这样就行?你跟说话,看什呢!”
“们在演习中。”
“演习比你前途重要?眼光短浅!”
南默瞪眼:“你以为军队你家开?你想当什就当什!?”
“当班长也太丢人。”败城很快收拾情绪,轻声回答,“现在不是新兵选班长?”
“选你个头!”南默没好气地道,“当排长去,这个兵你必须得手把手带!”
“哪个?”
讲起这个,南默倒迟疑,想片刻,还是把知乐送来信递过去,败城迅速扫遍,评价道:“名字挺特别。”
“让去哪里?”
“111。”
败城愣:“南京?”
“嗯。”
南京军区第集团军,原新中国第野战部队,历史悠久老牌野战军,其中第师,水陆两栖机械化步兵师,第团,拥有闻名全军“硬骨头六连”,可以说是整个军区步兵中标榜。
“这是检验这批兵最好机会。”
南默脸臭下来:“你很会带兵是吗?”
“如果不会带,你怎让做队长?”
“那好。”南默扬起只手,手上正抓着刚才知乐送来信,“你给去带个人。”
“带人?”败城有些意外地挑起眉,“以为你会让复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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