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可以证明。他那天直叫苦说手表坏很不方便,而且在他离开公司之前,手表直是坏。但不可思议是,尸体被发现时候,手表居然在走,而且没有跳针,也没有走走停停,完全显示出正确时间。理由只有个。表被修好。但问题是,他是什时候去钟表店修好手表呢?拿去修表应该只可能是死者,但时间上有矛盾,这让们苦恼很久。然而,家钟表店证词帮们解决这个难题:其实不是死者,而是另个人把拿去修理。”
已经完全停止思考,任由刑警话划过脑海。不由得想起那块表盘:六点三十分——那居然是那天早上六点三十分!
“钟表店老板对那个让他修表客人印象很深。”刑警说这话时候就像在说件喜庆事,“他好久没碰机械表,所以很开心。而且那个客人付给他是张崭新万元大钞。们问他钱还在吗?他说还留着呢。于是们请他协助调查,把那张纸币带回警局,因为是张新钞,所以鉴证科轻而易举地就从上面采集到清晰指纹。就这样,们意外地得到有力证据。如今技术,要比对指纹,简直易如反掌,包括违反交通指纹记录在内,谁、在哪里、做过什,下子就能查出来。”
想起来,当时付给钟表店老板那张万元大钞就是从A给信封里抽出来新钞。
“所以——”刑警从怀里又掏出另张照片,那是照片,是印在驾照上照片,“现已查明,把手表带去钟表店修理就是这张照片上人。们又重新调查案发公寓监控录像,发现有人与这张照片上人长得很像,且多次进出公寓。于是们不得不来找本人求证。这不,就来找你嘛。辛苦你,跟走趟吧。”
动弹不得,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片虚无。
刑警见状又继续开口:“但怎都想不明白。开始说,有些事想问你,但其实最想问只有件事。”刑警竖起食指指着问,“你干吗要去修那块表?你能不能先在这里告诉下?”
抬头看着刑警,看到他眼睛里闪着好奇目光。
干吗要去修那块?——呆呆地想不出该怎回答这个问题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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