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识傅闻霄这久,还是第次与傅闻霄私下里道吃饭。
虽说这饭桌上还有江肃与木川两个人,可他们两人是红娘,红娘嘛……那又不是外人,四舍五入,就当做是他在与傅闻霄二人道用餐,这绝对是千载难逢好机会。
来此之前,江肃已和他说好他需要表现出反差要点,无非就是打死不喝酒,举手投足爱干净,若是上菜时能主动将碗碟对齐摆好,那就再好不过,傅闻
江肃想想自己认识丐帮中人模样,好像确实如此,他总不能逼方远洛为追媳妇就退出丐帮,除衣服外,他还得再想个其他办法。
他认真打量方远洛许久,心中渐渐有主意。
外貌上改变不,他们可以从性格习惯上来啊!
方远洛好酒,行事豪迈,不拘小节,大大咧咧得有些憨,而傅闻霄恰好相反,傅闻霄滴酒不沾,每日早睡早起,生活作风极好,只差没有枸杞泡红枣,而他生性喜静,除外出就诊之外,并不怎喜欢与人交际,他还颇爱干净,总喜欢将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在这些特性之中,最容易下手改变,应当还是让方远洛戒酒,并且学学傅闻霄爱干净又讲究性格,将自己日常生活打点妥当,而至于这改变要如何让傅闻霄发现——
理。
“而已经到手剑,你已经看惯并且熟悉它模样,此时若是猛然发觉这柄剑还有什你不知道小秘密,是不是觉得格外新奇?”江肃低声感叹,“还想多看它几眼,再多看几眼,简直恨不得抱在怀里,日夜把玩。”
方远洛不住点头。
江肃这才将话题转,问道:“你与傅神医已经认识很久吧?”
方远洛恍然大悟。
江肃摸摸自己下巴,道:“离下午论剑还有些时候,们道去聚福楼内吃个饭吧。”
方远洛怔:“可和傅神医之事——”
“叫上傅神医。”江肃道,“请你们两道吃个饭。”
……
方远洛很紧张。
哦!原来是这回事!
他与傅闻霄相识多年,早已过去双方互有新鲜感时候,而傅闻霄也早就习惯他性格外貌,这时候他若是有些改变,做出些与往日不同反差,那傅闻霄保不齐就要多看他几眼,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喜欢!
方远洛有些忍不住脸上傻笑,他觉得自己好似已看见自己与傅神医携手相伴美好明天,只是这改变要从何处下手……他还没有什好主意。
“你已经剃胡子。”江肃上下打量他,“能换身没有这多破袋子衣服吗?”
方远洛不住摇头:“不行不行,就算剃胡子,也还是丐帮中人啊,这是们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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