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便告诉了大人们,却没有得到重视。
“别乱说。摇摆的幅度变小之后,往返一次的时间不是也会跟着变短嘛!”他们笑个不停。
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了一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定律。最后他终于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但不管什么时候,总有无知的人。他背上“满口胡言、蛊惑人心”的罪名,接
我在其他散文里已经提到过,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么世界儿童文学全集的时候,我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么意思。那是电视机刚开始普及到家庭的时期,我或许是开始远离印刷文字的第一代人。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常这样对我说。
“我不需要。我要走自己的路。”我如是回答,端坐在黑白电视机前沉浸在《铁臂阿童木》和《铁人28号》的世界里。
即便如此,在母亲的意识里,似乎早已存在“读书的孩子是聪明的孩子”这样一条定义,她竟然打算让自己的孩子也去读书。她的第一次尝试让我至今难以忘怀,是《佛兰德斯的狗》。
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选了这本书,大概是这本书有名气或者我属狗之类的原因吧。但如果从解决我不爱读书这个目的出发来看,这完全是个错误的选择。
母亲很烦,我只得不情愿地读了起来,但说实话,在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内容我现在已经忘光了,只记得那是个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的故事。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啦?
“什么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东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越来越讨厌读书。
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的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了伟人传记。大概她认为伟人成功的故事会让我提起兴趣吧。
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了出来。它讲的是家喻户晓的伽利略•伽利雷的生平故事。正如母亲所期望的,我被这本书吸引了。
故事从一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的带领下参加晚宴,可四周全是大人,令他觉得很无聊。他四处打量,寻找有意思的事,结果看到了天花板上摆动着的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了一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一次摇摆的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的等时性”。当时的他竟凭借自己的脉搏做出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