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性质和海豹号,海狮号邮轮上面工作人员差不多。这些人能猜到或者听说包船和烈焰有关,但是他们不问,也不讨论。”
九尾不同意:“邮轮上工作人员他们拿是邮轮薪水,邮轮公司在烈焰某某公司合法情况,租借出邮轮。注意,烈焰某某公司合法,但是烈焰法庭涉嫌多起恶性犯罪是警方入档确定性质。如今们认定烈焰团伙,也等同认定烈焰某某公司为烈焰团伙。请不要偷换两者概念。再者,被告负责处理烈焰财务对烈焰团伙运作有着重要关系。”
这女人还会带节奏。曹云道:“请控方不要跑题,们现在庭辩问题在于:被告是否主动参与到烈焰犯罪中去。开庭前控方九尾检察官也说,她舍不得离开名唐,但是因为有调令,所以她来。这是违反自己意志,对上司命令服从表现。方坚持认定被告六月只有主观帮助证人王传想法和举动,没有主观帮助烈焰运作想法和举动。”
魏君已经回到辩护席,庭审对抗她还是比较薄弱。
九尾没有马上回答曹云话,她很清楚曹云用意。只要自己不同意曹云所说,曹云就会继续就这个问题进行剖析,在最终法官做出认定之前,曹云是不会离开这个话题。所以九尾刚才带节奏,要将六月是否主观帮助烈焰,转到六月行为对烈焰帮助。曹云不是省油灯,立刻扭回来。他不和九尾讨论六月是否对烈焰运作起到重要作用。
能放过这问题吗?承认六月主观没有帮助烈焰想法……绝对不可能,旦庭审中被确定这点,曹云这边胜率就达到六成。
通常主观想法是没有直接证据,除非有口供。比如某深夜,名男子跟随名女子,女子找机会向巡逻警察求助,男子被抓。这时候男子在行为上是无罪,他可以解释自己散步、自己心情不好散心、自己路过等。他跟随女子动机是他主观想法。当然普通人般扛不过警方审问,也没经历过审讯气氛,男子旦承认自己找机会抢劫,那就是抢劫未遂。
有人说,就是想想怎就未遂呢?因为男子跟随女子行为就已经不是想想,而是抢劫实质步骤之。男子有可能说,想抢又不太敢抢,很犹豫。仍旧是抢劫未遂。
六月口供中没有她主动帮助烈焰想法,这是辩方大优势。这个问题还需要控辩双方提供旁证来阐述自己观点。控方亏在大意上,没想到是曹云主打官司,控方反驳六月主观旁证准备非常不充分,几乎可以说没有。九尾只能在辩方提供旁证中去寻找破绽。
最重要证人就是王传,王传已经表露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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