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子回答:“之前已经证明,野子手指离开身体时候,最少处于大量失血状态,这个状态野子是无法自己切下手指。就算野子事先捆扎手指,口气砍下自己整根手指,也必然造成血液喷溅。”
检察官面向陪审团道:“们没有在
面对曹云步步紧逼,检察官并不着急,面向陪审团道:“根据们调查,野子本人是不具备任何医疗资格,也没有进行过相关培训。们做个假设,假设手指是野子自己切下来,,不可能会进入浴室下水道。二,野子会马上就医。但是周边诊所,医院没有野子医疗记录。有资格做断指重植手术医院,也没有野子就诊记录。”
曹云站起来道:“说不准是她临时学习包扎术,自己切下来,去外地或者外国再进行治疗呢?在断指之前,她先捆绑手指,让手指血液难以流动,这样砍下手指之后,她可以自己临时处理伤口。”
检察官这次没有反对,问:“辩护律师认为野子这做目是什?”
曹云道:“为诬陷被告人上泉,他们夫妻关系很差,这点邻里可以证实。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明子却同意丈夫给自己购买七千万意外死亡保险,这其中难道没有猫腻吗?”
这里说明下,连些律师都搞不清楚问题:他杀符合意外保险赔付吗。首先有几个前提,受益人杀死投保人,肯定不会将保险金赔付给受益人。第二个条件,投保人主动挑衅导致被杀或者做出危险行为导致死亡,不予赔付。意外解释是:非本意,非疾病,突发,外来四个条件,所以他杀是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假设是受益人杀害投保人,保险公司样要赔付,赔付金将转为投保人遗产由法定顺利继承,受益者要缴纳遗产税。诸如正常赔偿给受益人,受益人是不用交税。
检察官反问:“辩方律师认为是野子假造现场,并且切下断指后潜逃,目是为诬陷被告。”
曹云道:“不排除这样可能。”
检察官道:“根据东唐法律,就算被告被定罪,最后判处绞刑,也需要数年时间进行层层核验。这代表着野子数年内不能露面,也不能使用自己任何证件。即使被告最终被处死,野子出现,也将面临着最少二级谋杀罪指控,更不用说拿保险金。很佩服被告律师脑洞,但是只要野子有点点理智,应该知道离婚要比断指诬陷要强万倍。”
这话说到死穴上,曹云回答:“也许她就喜欢这做呢?”
检察官笑,不理会曹云,面向明子,问:“证人,如果以被告律师所说,野子自己砍下自己手指,会造成怎样血液喷溅效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