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咬下手指,这是他从小养成毛病,现在还有,“真?”
“真。”那边人信誓旦旦。
而当晚秦明珠被强吻。
盛英祺是骗子!
他气得给男生耳光,对方先是倒吸口气,又装成委屈模样凑近,“还以为你打人力气小,跟刮油皮差不多,但原来这疼。”
又安静。
秦明珠眼睫颤颤,上次盛英祺像小狗样缠着他,话说个没完,是几年前事?他也记不清。
人生有叹事,其中件就是美人迟暮。秦明珠从小到大,没人不承认他漂亮,中学时期开始,每天有数不清人跑来他教室后门偷看他。
他从来不把那些人放在眼里,都是些阿猫阿狗。盛英祺也曾是其中个,他们正式认识时候,秦明珠已经35岁,但依旧是交际圈里娇客。
比年轻他自己多几分说不清成熟韵味,好像是彻底熟水果,闻起来比花还诱人。
照。
细看眉眼,有几分像年轻时秦明珠-
人到中年,很多时间讲面子,要体面,离婚也要好聚好散。
秦明珠和前夫最后次见面是在餐厅。秦明珠口味挑,爱去餐厅就几家,不过这次他特意让对方选,选家对方喜欢。
坐在位置上,秦明珠幅度很轻地打量下周围,最后目光落在对面。
秦明珠哼声,“你也不想想工作。”
他是做雕塑设计,年轻时候经常把作品搬来搬去。
“嗯…打人这疼就放心,以后还有人这样,你就打他。”盛英祺顶着巴掌印说,好像点都不生气,双眼灼灼似火。
但他自己没想着勾引谁,毕竟他才经历件大事,所以整个人郁郁寡欢,眉眼泛愁态。
盛英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他撞秦明珠车,借着撞车名义拿到秦明珠电话,在秦明珠表示不需要他请客吃饭赔礼时,跑到秦明珠工作室。
数不清礼物,每天不同花,秦明珠工作室成花海。
他生气地给人打电话,“你把你花拿回去,这里都没地下脚。”
盛英祺在那边死缠烂打,自作主张叫他明珠,“可以拿回去,但明珠你陪吃顿饭好不好?就顿饭。”
为今夜,他也算盛装打扮,可对面人却穿得随性。
衬衣解开粒,微微露出锁骨,英俊年轻脸上没有多余表情。
前夫比秦明珠小足足16岁。
秦明珠抿下唇,主动打破沉默,“老……”不行,已经离婚,不可以叫老公,他改口,“英祺,你什时候发现这家店?还挺好吃。”
盛英祺语气淡淡,“有次和合作方过来吃过,觉得口味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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