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潋冲朱顺子抬抬下巴,问道:“你来找干嘛?”
“哎,怎说沈玦去!”朱顺
易容化妆是夏侯潋拿手活儿,得秋师父真传。夏侯潋神态自若,看眼阿雏,跟着朱顺子出门。
“老燕,公公又给咱差事!”朱顺子看起来很激动,“你看,就知道咱们能得公公青眼!不仅让咱们去刺杀沈玦那个忘恩负义王八羔子,这次又派咱俩去嘉定!”
刺杀沈玦!夏侯潋心里跳,蓦地抬起眼来。
朱顺子感叹道:“沈玦那厮,没想到也会武!以为他那娘娘腔弱不禁风样儿连刀都提不起来呢!幸亏咱们命大,见势不好就溜,要不然可得折在那。好在魏公公体恤,不仅没有追责,还给咱们赏金,这回又派这等重要差事给咱们!俗话说得好,士为知己者死,就冲魏公公赏识,咱们也该誓死效忠!”
夏侯潋“嗯”声,不动声色地旁敲侧击:“沈玦现在怎,魏公公可还要派人再去杀他?”
猛地站起来。
夏侯潋用口型对她说:“答应她。”
“哦,就来!”阿雏隔着窗子喊道。
小丫头踢踢踏踏地跑,阿雏绞着手,道:“是朱顺子!燕小北哥们儿,这可怎办?”
“你先出去拖着,这儿交给。”
“不必!陛下降旨,让他去南京守陵,这下可没戏唱。守陵太监,辈子也就那回事儿,翻不起浪咯!”
总比没命强。沈玦没事儿,夏侯潋松口气。
他觉得心里不是滋味,那小子卧薪尝胆,苦心经营那久,结果却落得这步田地。沈玦不像他,他焉吧唧,泥巴里滚习惯。那骄傲人儿,好不容易爬上云端,又栽下来,不知道会怎样。
唉,真是苍天弄人。
也罢,南京也不错,毕竟是沈玦家乡。喝喝茶,溜溜猫,逗逗鸟,辈子打发过去,就算完。
阿雏点点头,深呼吸口气,整整衣衫和头发,仰着头走出去。
朱顺子是个尖嘴猴腮男人,颧骨很高,脸上没什肉,长副鸡贼样。东厂番子,说到底就是穿着曳撒地痞流氓,成日好事不干,在京城里头钻来钻去,打探别人阴私。他们是云仙楼常客,阿雏熟得很。平日里好得跟神仙眷侣似,今天看他就心烦。阿雏坐在圈椅里等着,朱顺子在那来来回回踱步,晃得她眼晕。
心里正火急火燎,垂花门走出个男人,高挑身材,瘦削脸颊,嘴边有淡淡青胡茬,这不是燕小北是谁?阿雏目瞪口呆,几乎以为燕小北诈尸。
“哎哟老燕,你可醒!”朱顺子揽住他,冲阿雏招招手,“雏姑娘,们先走!”
“慢走!慢走!”阿雏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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