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送神 > 第26章 妖材

第26章 妖材(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闫清有些意外:“没有。除了脸长得好,他就手上力气大。脑子……脑子怎么说呢,阿四是撞破南墙也不回头的那一类。但他品性极好,绝不会主动招惹别人。”

时敬之光顾着打听阿四,没看到徒弟越发深沉的目光。

村里其他人也坚信此子不祥,不给苏四狗好脸色。

奈何苏四狗天生缺根筋,十分擅长拿热脸贴冷屁股,没事也能自己傻乐。他整日东窜西跳,利用怪力上山猎食,过得倒也滋润。

他甚至动手拐了个友人——

闫清他爹火都不会生,成天只知道支使儿子干活。闫清刚懂事,一面干活换钱,一面又要伺候亲爹。他天天忙得脚打后脑勺,吃不了几口饱饭,生得比野猫还瘦小。

同为村中不祥人,苏四狗对闫清格外好奇。他猫在阎家院外偷看两天,看得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人抓来当朋友。

尹辞一怔。

他还真的听说过“杜鹃劫”这个说法。杜鹃鸟将卵产于其他鸟的巢,孵出的雏鸟再反客为主,抢夺其他雏鸟的食物。

较为偏远的地区才会有“杜鹃劫”的传说——不明妖物借人女之腹生子,孩子漂亮可爱,容貌与父母兄弟相差甚远。这类孩童多半拥有些惊人天分,食量也比常人大不少。

根据闫清的说法,那位“阿四”完全符合描述。

阿四生于息庄苏家,真名苏四狗,生得五官精致、细皮嫩肉。

苏四狗在山上野惯了,很会觅食。闫清靠他才吃上肉,没被不靠谱的爹早早拖累死。

“后来我们家中出事,索性一起逃了。多亏阿四熟悉山路,我一个人绝对跑不出去。”

闫清心事重重地吃完早饭,轻轻放下碗筷:“我俩相依为命活了几年,在十年前失散。只有他知道我埋了山鬼花钱,也只有他会在我家窗户藏字条。”

“原来如此。那位苏四……咳,阿四还有什么特异之处吗?”

时敬之眼睛亮了些,貌似对“杜鹃劫”一说颇有兴趣。

只是在这穷乡僻壤,苏家也够得上丑绝人寰那一档。苏氏夫妇长得好似一对膀大腰圆的亲兄弟,天生肤如黑炭,眉毛比拇指还粗。一群儿女也唇歪齿斜,个个不堪入目。

一个苏四狗混在其中,好似鹌鹑堆里的一只白鸽,扎眼得要命。

这样的孩子生在城里,父母只会当孩子天资不错。就算闹起来,也顶多怀疑生母偷人,不会考虑妖物作祟。

但在苏家,四儿子和妖孽差不太多——村子封闭,大家彼此知根知底,每个孩子都是村人看着出生的,做不得假。

苏四狗一天天长大,生得越发秀气。他一双手天生大力,食量能顶一个成人。苏家家贫,又厌恶这来路不明的孩子,于是干脆放养,让他自己去山里刨东西吃。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