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被保送进入清华大学,那是他理想,他曾经说要从那里起程去美国。初中三年他唯次述说自己梦想,记得异常清楚,他没有提到他要成为个怎样人,取得如何成就,他只说他要去美国。
在艰难地从大学毕业,开始为自己第套房子累积首付时候,从美国传来喜讯,刘达和们班上个并不起眼姑娘王黎雪结婚,是闪婚,从他俩在芝加哥重逢到结婚只有个月时间。而那个姑娘初中三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同桌,曾经趁她睡着时候把个锋利夹子夹在她脖子上,自以为是个再平常不过个玩笑,没想到那时候女孩皮肤真是吹弹可破,血染红校服衣领。她尖利地大哭起来,惹得全班同学都以为犯不可饶恕罪行,其实只是个有锯齿夹子而已。幸好是下午自习时间,没有老师在场,为她削十几根铅笔,并发誓只有这个夹子,而它现在属于你,不会再有个陌生夹子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你脖子上。记得非常清楚,那天刘达并没有和们同行,而是早早打开车锁,悄无声息地走,对于像他这样希望每天生活像生产线样成不变人来说,这样貌似没来由跳脱十分罕见。
喜讯传来之后不到三个月,在美国另个同学,不算是好友,但是这多年有搭没搭没有断联系,也许是因为她属于越长越顺眼类型,也许是自从初中毕业之后,又热衷上卖弄各种各样俏皮话,对于那些笑点低而又感情丰富姑娘来说,时不时和通次电话,就像是逛马戏团样开心。她说:刘达上这边新闻。说:不会是诺贝尔奖吧。她咯咯地笑起来说:傻逼,他把那谁捅。说:谁?她说:他老婆,王黎雪,捅三刀。他这回可真出名。觉得冷和迷糊,说:死?她说:没死,王黎雪命大,给救回来。据说是那女孩要和他离婚。说:刘达呢?她说:跑,到现在没有抓到,已经失踪好长时间,他肯定是以为把人家捅死。记得上初中时候你俩挺好,你是不是也有点变态啊,要是惹你不开心,你是不是哪天也得把捅?也许应该说句暧昧笑话来响应她暗示,可什也没说就挂断电话。
那天晚上想起来所有关于刘达事情,以为自己已经遗忘细节又栩栩如生地出现在眼前,就像是部隐藏着巨大悲剧喜剧电影。奇怪是,并没有替刘达感到惋惜,而是因为那个女孩儿感到有些内疚,曾经用个夹子伤害个她,而她现在因为轻信、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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