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A夫妇犯人最后到底被判怎样刑罚,还有那人之后行踪,死者家属中谁都没有把知道全部情况。亲戚就不用说,就连A夫妇唯亲属,他们儿子也对此事无所知。
他们儿子和亲戚都希望能下达死刑判决。当然,他们也相信判决结果真会是这样子。然而,不知为什,死刑判决被回避。等判决结束后很久,他们才知道,罪名已经从杀人罪变成伤害致死罪。
A夫妇儿子在被报纸记者问道感想时,他回答说:‘希望他能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反省,不要再犯相同错误。’
在那个时候,蛭川也没有写信表示谢罪,在那之后,这样信也不曾出现。”
小夜子似乎在千叶监狱努
都没发现什像样玩意儿。蛭川想如果再这磨磨蹭蹭下去话,可能会被人发现。于是就在客厅发现个女士包,里面钱夹内有数万元现金。蛭川拿走钱以后,从现场逃走。
在犯下如此幼稚罪行之后,蛭川也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抓。第二天也样去上班。
发现事件已经是两天以后,A先生朋友夫妇去登门拜访时,不出意外发现二人,于是立即报案。
从立案到逮捕几乎没花多少时间。调查员很快就去工厂。蛭川声称自己虽然见过A先生,但是在收取费用之后就离开。他那时觉得自己擦出烟灰缸上指纹,所以并不担心,却全然没有考虑到皮包上指纹。他可能从没想过自己在皮包上留下枚指纹。当知道自己指纹被发现以后,当即承认罪行。
在审判时,蛭川到底有没有杀意成争议焦点。B夫人案件可以认定是有明显杀意。但是辩护方主张A先生边情况应该是伤害致死。A先生直接死因是脑出血。也就是说蛭川愤怒时候进行第次攻击导致A先生死亡,而且那次攻击应该是没有杀意。
被杀只有人,导致另人死亡是,凶手并没有杀意——在40年前,两者有很大区别。也真是因为缺乏计划性,所以检方在请求死刑时也多有踌躇。
就这样,蛭川和男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小夜子手记,这些话都是听A夫妻侄女说。这对夫妻本来有个儿子,但十年前得癌症去世。儿子妻子,好像也没有听自己丈夫讲过相关事情。
这个侄女,实际上是A先生妹妹女儿。她当时20多岁,所以对于事件记得很清楚。但关于审判事情,可以说是点都不记得。下达判决经过也是她父母告诉她,然而她父母知道也不清楚,有些事情也是后来听人说。
小夜子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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