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之后,立即就被审讯好几次。但都是关于身份问题之类讯问,时间都不长。头次是在警察局,案子似乎没有引起任何人兴趣。过八天,预审法官来,他倒是好奇地打量番。但作为开场白,他只询问姓名、住址、职业、出生年月与出生地点。然后,他问是否找律师。说没有,问他是否定要找个才行。“您为什这问?”他说。回答说,觉得案子很简单。他微笑着说:“您这是种看法,但是,法律是另回事。如果您自己不找律师,们就指派位给您。”觉得司法部门还管这类细枝末节事,真叫人感到再方便不过。把自己这个看法告诉这位法官,他表示赞同,并认为法律确制定得很完善。
开始,并没有认真对待他。他是在间挂着窗帘房间里接待,他桌子上只有盏灯,照亮他让坐下那把椅子,而他自己却坐在阴影中。过去在些书里读到过类似描写,在看来,这些司法程序都是场游戏。在们进行谈话后,端详他番,看清楚他是个面目清秀人,蓝色眼睛深陷在鼻梁旁,身材高大,蓄着长长灰色唇髭,头发浓密,几乎全都白。觉得他很通情达理,和蔼可亲,虽然脸上不时有神经性抽搐扯动他嘴巴。走出房间时候,甚至想去跟他握手,但马上想起是杀过人罪犯。
第二天,有位律师来狱中探视。他矮矮胖胖,相当年轻,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天气很热,没有穿外衣,他却穿着深色套装,衬衣领子硬硬,系着根怪怪领带,上面有黑白两色粗条纹。他把夹在胳臂下公文包放在床上,作自介绍,说他已经研究案卷。案子很棘手,但如果信任他话,他有胜诉把握。向他表示感谢,他说:“现在咱们言归正传吧。”
他在床上坐下,对说,他们已经调查个人生活,知道妈妈前不久死在养老院。他们专程到马朗戈做过调查,预审推事们解到在妈妈下葬那天“表现得无动于衷”。这位律师对说:“请您理解,实在不便启齿询问此事,但事关重要。如果做不出什解释话,这将成为起诉您条重要依据。”他要帮他解当天情况。他问,当时心里是否难过。他这个问题使感到很惊讶,觉得假若是在问对方这个问题话,会感到很尴尬。但是,却回答说,已经不习惯对过去进行回想,因此很难向他提供情况。毫无疑问,很爱妈妈,但这并不说明什。所有身心健康人,都或多或少设想期待过自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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