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动手事,但可以说,只是轻轻碰下而已。她只要稍叫喊,就关上窗子,立即罢手,每次都是这样。而这次,可是动真格,还觉得对她教训得不够呢。”
他接着又向解释说,正是为这件事,他需要听听别人意见。说到这里,他停下来,去把燃尽灯心调调。直在听他说,慢慢喝掉将近公升酒,喝得太阳穴直发热。不断地抽雷蒙香烟,因为自己都抽光。最后几班电车开过去,带走郊区已渐模糊嘈杂声。雷蒙还在继续说,使他烦恼是,他偏偏对自己那个姘头还有感情。但他仍想惩罚她。起初他想把她带到家旅馆去,跟“风化警察”串通好,制造桩丑闻,害得她在警察局里备个案。后来,他又找几个流氓帮里朋友讨主意,他们也没有想出什法子,不过,正如雷蒙向指出那样,跟帮里人称兄道弟是很值得,他把事由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就建议他在那个女人脸上“留个记号”。但是,他不想这损,他要考虑考虑。在此以前,他想问问有什主意。现在,尚未得到指点之前,他想知道对整个这桩事有什看法。回答说,没有什看法,不过觉得这桩事挺有趣。他问是不是也认为那女人欺骗他。说看来确是欺骗他,他又问,是不是也认为该去惩罚那个女人,如果碰见这种事,会怎去做。对他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该怎做,但很理解他要惩罚那个女人心理。说到这里,又喝点酒。他点起支烟,对讲他打算。他想给她写封信,狠狠地羞辱她番,同时讲些话叫她感到悔恨。信寄出后,如果她回到他身边,他就跟她上床做爱,“正要完事时候”,他要吐她脸唾沫,再把她轰出门外。说,要是他用这个法子,当然是把那女人惩罚顿。但是,雷蒙说,他觉得自己写不好这封信,他想请代笔,见没有吭声,他就问马上写是否嫌烦,回答说不是。
他又喝杯酒,然后站起身,把杯盘与们吃剩下点冷香肠挪开。他仔仔细细把铺在桌上漆布擦干净,从床头柜抽屉里取出张方格纸,个黄信封,支红木杆蘸水笔和方瓶紫墨水。他把那女人名字告诉,从姓名看,她是个摩尔人。写好信。信写得有点儿随便,但尽可能写得叫雷蒙满意,因为,没有必要叫他不满意。高声念给他听,他边抽烟边听着,连连点头。他又请再念遍。他表示完全满意。他对说:“早就知道你见多识广。”开始没有注意到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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