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之中。
“确有个对手,”阿克斯顿博士缓缓地说,“他就是罗伯特·斯塔德勒……别皱眉,约翰——都过去……约翰确实曾经热爱过他。嗯,也是——不,还不完全是,不过对像斯塔德勒那样心灵所产生痛苦情感很接近于爱,是所有愉悦中最罕见种:敬仰。不,没有爱过他,不过他和总觉得们好像就是从个消失年代或地方、从个将们围住吱吱作响平庸沼泽里逃出来幸存伙伴样。罗伯特·斯塔德勒犯下常人所犯罪便是他从来不去认清自己该去地方……他厌恶愚蠢,那是见过他对人表现出来唯种情绪——对于任何胆敢反对他愚蠢言行咬牙切齿和极其厌烦痛恨。他希望有自己定之规,希望个人去争取,想把碍事人都清除到边去——然而对于他所采取方法,所走路,以及他敌人,他却从未能认清。他选择条捷径。你是在笑吗,塔格特小姐?你恨他,对不对?是啊,你明白他走那种捷径……他告诉过你,们俩因为这三个学生成冤家对头,不错——其实,不是这想,但知道他会。好啊,假如们是对头话,那就有个优势:解他们为什想把们两个专业都学到手;他从不明白他们为什对专业感兴趣。他从不明白这对于他重要性,而他正好是毁在这点上。不过在那些年,他依然思维活跃,能抓住这三个学生。‘抓住’这个词很恰当。作为个只崇尚智力人,他把他们当做私人财产样地抓在手里。他向来很孤独,觉得在他全部生命中,弗兰西斯科和拉各那是他唯爱,而约翰则是他仅有激情。他是把约翰当做他特有传人,当做他希望和他自己再生。约翰想当发明家,这就是说他要做个物理学家,他打算去跟罗伯特·斯塔德勒学习研究生课程。弗兰西斯科打算毕业后去工作,他想成为们这两个他心目中智慧之父完美结合:做个企业家。至于拉各那——你不知道拉各那选择职业吗,塔格特小姐?不,不是什特技飞行员、丛林探险者或者深海潜水员,比这些可要勇敢得多。拉各那想做个哲学家,个专心于抽象、理论和学术、不问世事、钻进象牙塔哲学家……不错,罗伯特·斯塔德勒很爱他们。不过——也说过会为保护他们去杀人,只是没人可杀罢。假如存在什解决办法话——这当然不可能——那要杀人就是罗伯特·斯塔德勒。在所有现在正毁灭着这个世界罪人里,他罪孽是最深重。他是完全有能力看清这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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